11月30日,工信部公示《國家鼓勵發展的重大環保技術裝備目錄(2023年版)》,公示時間為2023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其中包括大氣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固廢處理處置、環境監測專用儀器儀表、環境污染防治設備專用零部件、噪聲與振動控制等。
《國家鼓勵發展的重大環保技術裝備目錄(2023年版)》公示
根據《關于征集2023年國家鼓勵發展的重大環保技術裝備的通知》(工信廳聯節函〔2023〕142號)要求,經企業申報、省級有關主管部門及有關行業協會推薦、專家評審等,工業和信息化部、生態環境部共同組織編制了《國家鼓勵發展的重大環保技術裝備目錄(2023年版)》。現予公示,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與我們聯系,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公示時間:2023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
聯系電話:010-68205364,010-68205337(傳真)
郵 箱:jsc@miit.gov.cn
附件:《國家鼓勵發展的重大環保技術裝備目錄(2023年版)》(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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