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代市政府制定了《巴彥淖爾市關于加強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發展的實施方案》,規定到“十四五”期末全市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綠色生態城區、綠色生態小區建設不斷推進,星級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突破30%;裝配式建筑面積占比力爭達到30%;完成我市剩余的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公共建筑能效提升不斷深入;綠色建材推廣面積達到30萬平方米,建筑保溫結構一體化項目占比達到30%以上,可再生能源在民用建筑中應用比例達到30%。
《方案》規定,各旗縣區要全面推進城鄉建筑綠色發展,重點推動政府投資建筑面積大于2萬平方米的公共建筑、5萬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建筑項目,率先采用獲得認證的綠色建材產品。有針對性地制定完善推進綠色建筑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以政策、規劃、標準等手段規范市場主體行為,研究運用價格、財稅、金融等經濟手段,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營造有利于綠色建筑發展的市場環境。
在激勵政策方面,《方案》提出對高新技術企業或資源綜合利用的裝配式、綠色建材、建筑保溫結構一體化等生產企業,按照國家相關規定享受稅費減免。對于取得三星級、二星級、一星級綠色建筑標識的,城市配套費分別減免100%、7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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