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印發的《山西省“十四五”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及資源化利用發展規劃》明確,山西省將按照工業生產、生態(景觀)用水、城市雜用、農田灌溉等用水現狀及未來需求,實施以需定供、分質用水。
其中提出,以現有城鎮污水處理廠為基礎,合理布局再生水利用基礎設施。在再生水用于工業生產、城市景觀水體和市政雜用的基礎上,通過逐段補水的方式將再生水作為河湖濕地生態來水。鼓勵具備條件的地區采用分散式、小型化處理回用設施,對市政管網未覆蓋的住宅小區、學校、企事業單位的生活污水進行達標處理后實現就近回用。
以城鎮生活污水資源化利用為突破口,以工業利用、生態(景觀)補水、城市雜用、農田灌溉為主要途徑,加強統籌協調,完善政策措施,開展試點示范,推進全省污水資源化利用實現高質量發展。系統規劃城鎮污水再生利用設施。探索建設污水資源化利用示范城市,示范建設資源能源標桿再生水廠,開展物質能源回收利用。推廣污水源熱泵技術,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鼓勵重點排污口下游、河流入湖口、支流入干流處,因地制宜實施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工程。支持新建城區提前規劃布局再生水管網,有序開展建設。
同時,開展污水收集及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工程、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工程和污水資源化利用試點示范工程,通過試點示范總結成功經驗,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污水資源化利用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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