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專業人員在永泰碳中和建設項目開展調查。(永泰縣林業局供圖)
日前,第六屆數字中國建設峰會組委會在福建海峽資源環境交易中心購買了永泰縣國有林保護中心提供的1169噸“福碳”產品,用以抵消峰會所產生的全部溫室氣體排放,又一次實現“零碳辦會”。
交易雖延遲,此次做法卻和以往不同——像購物一樣買“碳”,有現成的產品可供選擇,登記證書、管理辦法等一應俱全。據了解,這是海峽資源環境交易中心成交的首個碳中和林產品。
2022年,省林業局編制了《福建碳中和林項目監測技術方案》,將森林經營撫育及自然生長產生的增量計入碳匯,為場外碳交易的林業碳匯計量監測提供理論依據。去年年初,市林業局聯合海峽資源環境交易中心共同搭建福州的碳中和林產品——“福碳”交易市場,當年12月平臺開通試運行,上線的第一批“福碳”產品,來自連江縣、永泰縣碳中和林產生的林業碳匯,共計12萬噸,為產品上市交易提供了充足“貨源”。
“這是一次全新探索!”永泰縣林業局副局長鄭正榕說,目前林業碳匯項目開發成本比較高、周期長、流程復雜,適銷不對路,交易面狹窄,買方找不到相對應的賣方,導致縣里大量林地資源依然在“沉睡”。簡化產品生成周期、完善交易機制,讓森林碳匯進入“尋常百姓家”,有望撬動更大能量。
作為國家森林城市,福州一直以來都是生態“優等生”,森林覆蓋率位居全國省會城市第二,森林自然生長固碳約430萬噸/年。如何充分發揮我市森林資源優勢,更有效地促進森林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為林農、林企等森林經營主體謀福利?
破題,從構建生態產品價值開發體系開始。福州依托省級碳中和林項目建設,組織編制項目設計方案,并結合營林生產經營投入成本,科學、系統地為11萬畝林地進行碳匯量核算。
同時,市林業局積極引導基層先行先試。連江縣、閩清縣召開“福碳”產品開發專題會議,研究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路徑;永泰縣成立碳匯工作領導小組,率先出臺《永泰縣“福碳”產品管理暫行辦法》,對5萬畝碳中和林進行核算,開發超5萬噸林業碳匯作為平臺首批產品先行開展交易。
一種林業碳匯交易新范式,由此顯現輪廓——
交易更集中,將縣區林地資源進行整合委托銷售,分散各地的林業碳匯交易匯聚于一個平臺;流程更規范,產品登記、托管、注銷等過程實現一體化管理;服務更便利,產品生成周期縮短,政府引導開發……
“‘福碳’是對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路徑的新探索與完善。”平臺搭建方、海峽資源環境交易中心有關負責人胡以超介紹,產品標準化程度高、市場體量足夠大,才能更好地引導社會資本參與碳中和林項目建設,實現生態、社會效益雙豐收。
其中,“社會效益”的一個具體體現,在于當前“福碳”產品所吸引到的“最大買方”——市法院、市檢察院。近年來,通過引導當事人采用認購林業碳匯這種替代性修復方式履行生態損害賠償責任,司法碳匯已逐漸成為司法機關辦理生態環境損害案件中的一種辦案新機制。
“‘福碳’產品開發相當于為司法碳匯探索提供了一條‘綠色通道’。”市檢察院公益訴訟和生態檢察部工作人員陶丹介紹,日前,市檢察院聯合市法院、市林業局出臺了《在生態司法案件中適用林業碳匯賠償機制開展生態修復的實施意見(試行)》,將“福碳”產品納入認購范圍,“認購‘福碳’產品的方式,既是對林地環境修復路徑的全新探索,更體現了對森林生態系統功能的司法保護,有利于推動全市綠色低碳發展。”
胡以超說,下一步,將針對“福碳”產品市場交易,出臺《‘福碳’產品交易管理細則》,優化交易方式,同時完善系統建設,采用定價委托、實時交易、不限時段等方式來促成交易,做到項目自動匹配、交易在線完成,讓申購方式更貼合大家目前的網購習慣,提升交易體驗。
眼下,福州正全面開啟新一輪改革,并欲借此次“福碳”市場建設的創新探索,進一步打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發展之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