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人都十分關注空氣質量,注重當地藍天白云指數。與之相對的還要守望肥沃的土地。 土地是人類賴以生存的不可再生資源,是糧食生產的依托,承載著農民生存與致富的希望,是民眾的生存之源,國家的穩定之根。 但當前我國的國土資源現狀卻不容樂觀,主要表現為:優等高等耕地少,中等低等耕地多,耕地質量偏低;城鎮、農村存在大量閑置、低效利用土地的事實,不僅造成了稀缺的土地資源浪費,更為城鎮化進程設置了大量障礙;城鄉建設用地利用率不高、經濟發展建設占用大量耕地、土壤污染;采煤塌陷區土地復墾任務艱巨,由于缺少資金、政策等優勢,進展緩慢。 根據國土資源部土地整治中心發布的《土地整治藍皮書:中國土地整治發展研究報告No.2》的數據顯示:在我國現有的20億畝耕地中,有超過3億畝耕地處于15度以上的坡地或位于林區、草原以及河流湖泊最高洪水位控制線范圍內,大部分需要退耕還林、還草、還濕和休養生息;還有相當數量耕地受到中、重度污染,土壤點位超標率接近20%,大多不宜耕種;全國土壤總超標率為16.1%,耕地土壤點位超標率為19.4%,調查的工業廢棄地中超標點位占34.9%,工業園區中超標點位占29.4%。 這樣的現實令人憂慮,催人思變。如何變?答案是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集約用地制度。由于面臨土地資源約束,必須改變當前城市過度擴張、耕地和生態用地快速減少的不可持續發展態勢,減少因土地利用不當引發的資源環境和民生問題。耕地紅線要嚴防死守,保護耕地要像保護文物、保護大熊貓那樣來做。要堅定不移地推進節約用地,真正管住總量、嚴控增量、盤活存量,切實優化土地的利用結構,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以山東省煤炭資源大市新泰為例,長久的煤炭開采,給土地帶來不少污染,耕地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自然成為當地土地資源保護的重要課題。但由于耕地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工作剛剛起步,發展較慢,還遠未形成規模和產業化。總體來看,還有幾個關鍵問題仍亟須破解,比如法治建設、規劃引領、技術創新、標準規范、資金保障等,尤其是資金問題,治理與修復絕非朝夕之功,需要大量資金做支撐,解決土壤污染修復治理所需資金問題,單靠政府是遠遠不夠的,需要建立健全融資機制,強化污染主體責任,吸引社會和民間資本參與進來,保障土壤治理與修復工作穩步持續推進。 除了資金,還需政策支持。伴隨土地整治的綜合成效日益顯現,法治建設的短板也不斷凸顯,法治建設滯后于實踐發展的需要。要盡早出臺土地整治法或土地整治條例及其配套法規,依法規劃,依法實施土地整治探索,依法解決糾紛沖突,依法規范各類土地整治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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