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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治污”豈可成“致污”? |
(時間:2015-10-26 10:03:58) |
進入深秋,廣東仁化董塘鎮的成片稻田里水稻參差不齊,長勢各異。曾經震驚全國的廣東兒童鉛超標事件的發生地——仁化,儼然成了重金屬污染土壤修復的“練兵場”,各種方案“你方唱罷我登場”,但效果并不理想。更有甚者,治理兩年后原有土壤遭受二次污染,“原來還能長出稻米,如今寸草都不生了”。 看不見、摸不著,這種隱蔽性,讓土壤污染在長時間被忽視中“發展壯大”。資料顯示,目前我國受污染耕地1.5億畝,占18億畝耕地的8.3%;珠三角地區部分城市有近40%的農田菜地土壤重金屬污染超標…… 土壤污染的愈演愈烈,使得土壤修復產業風生水起,短短幾年間就涌現出上千家相關企業。前景雖好,但由于起步晚、勢頭猛,土壤修復產業頗有“群狼亂舞”之勢,問題也接踵而來。 關于土壤修復,全國尚未形成一套完善的統一標準。在土壤修復工作開展較好的北京、江浙等地,遵循的是地方環境保護部門出臺的相關標準。在修復工作至關重要的監管、評價標準上,絕大多數地區還是一片空白。 與此同時,門檻不清晰導致競爭混亂,濫竽充數者眾多。土壤修復專業性很強,難度也很大,目前從事土壤修復的企業大多是由工程土建、污水處理和固廢處理等企業轉型而來。許多企業“一輛鏟車搞項目”,只是把污染土壤挖出、轉移、再填埋或者干脆堆放在郊區或者農村,造成污染物轉移擴散。這種最原始的處理方法,簡單卻不能治本——污染的土壤依然存在。 搞土壤修復,不是要停留在簡單“搬運”或急功近利的錯誤修復上,而是要以能重復再利用、可持續發展為終極目標。目前,由于土壤修復企業資質良莠不齊,某些企業管理粗放,技術水平低下,為解決眼下困難不惜狠下猛藥,短期來看污染可能得到了一定控制,但副作用會很大,甚至對土壤造成二次污染,最后“連秧都插不活”,大大違背了土壤修復的初衷。 而且,如此修復土壤也是一種極大的浪費。土壤修復本身需要消耗大量的財力、人力,這種成本是極其高昂的。不管是被污染的土壤,還是深受污染困擾的人們,都經不起徒勞無功的亂折騰。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土壤患了“疾病”,老百姓“菜籃子”、“米袋子”的安全就失了保障。毋庸置疑,大面積的被污染土壤正亟待修復,但切忌飲鴆止渴。要避免廣東仁化事件的再次出現,就必須及時建立行業規范、提高行業準入門檻,加大監管力度,在修復技術選擇的導向、修復工程招投標的機制等方面把關,強化并細化污染土壤修復工程的環境監理內容,讓濫竽充數者難以為繼。否則,土壤修復就不是解決問題,而是制造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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