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原理是利用真空泵抽提產生負壓,空氣流經污染區域時,解吸并夾帶土壤空隙中的揮發性和半揮發性有機污染物,由氣流將其帶走,經抽提井收集后最終處理,達到凈化包氣帶土壤的目的。有時在抽提的同時,可以設置注氣井,人工向土壤中通入空氣。


SVE系統要求在包氣帶中設立抽氣井(井群),使用真空泵在地表抽取包氣帶中的空氣,抽出的氣體要經過除水汽和碳吸附后排入大氣、或根據污染物的不同,采用相應的氣體處理技術。 SVE可能是最成功的修復包氣帶、土壤污染的技術,有很多污染場地的包氣帶使用該技術得到了修復。在美國“國家優先名錄”污染場地中,SVE技術作為最常用的污染源處理技術占污染源控制項目的25%(US EPA,2004)。 當NAPLs(非水相液體)進入地下環境后,接觸包氣帶介質,收到自身重力和介質對NAPLs的毛細壓力以及黏滯阻力的影響,當其重力大于阻力時,NAPLs將沿著垂直方向向下遷移,在此過程中,會有部分NAPLs揮發到包氣帶氣體中,在理想和平衡條件下,揮發過程由污染物的飽和蒸汽壓所控制。同時會有部分NAPLs相溶解于土壤水中,溶解過程由其飽和水溶解度所控制。若NAPLs為多組分體系,則蒸汽壓和溶解度可由Raoult定律和Henry定律確定。當NAPLs相全部消失,則揮發過程僅由Henry定律描述。水相的污染物可與土壤固相發生吸附/解吸關系,這個過程可采用一般的吸附等溫常數Kd的關系描述。對于氣-固吸附,通常情況下,由于土壤固相表面均有水膜覆蓋,氣、固相幾乎沒有相界面存在,因而通過該過程吸附/解吸的污染物相對較少。 技術應用:歐美等國家和地區已有許多實踐經驗,在場地修復應用中,SVE系統涉及的污染土壤深度范圍為1.5-90m,主要應用于處理VOCs、燃料油的土壤污染。一般要求有機污染物的亨利常數大于0.01,或蒸汽壓大于0.5mmHg。由于SVE效果的影響因素角度,如土壤含水量、有機質含量、滲透性等,所以不同的場地會有不同的修復效果。在實際應用中,可以通過地表鋪設土工膜,避免短路,增加抽提井的影響半徑。也可以抽取地下水,降低水位,增大包氣帶的厚度,提高SVE的效率。SVE技術不能單獨使污染物降低到很低的標準,有時需要有后續的其他修復技術,如微生物降解修復等。 SVE方法不能去除重油、PCBs或二噁英,但對于低揮發性的有機污染物可以通過氣體的流動,改善其微生物原位修復的條件,因而,SVE技術也有一定的作用。 優缺點:當土壤細粒物質含量大,含水率高時,需要增大抽真空的能力,使修復費用增加;當土壤有機質含量高或極度干燥時,其對有機物的吸附容量大,SVE去除效率降低。

適用范圍:可用來處理揮發性有機污染物和某些燃料。可處理的污染土壤應具有質地均一、滲透能力強、孔隙度大、濕度小和地下水位較深的特點。低滲透性的土壤難以采用該技術進行修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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