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標準是推進污染治理和環境保護的重要基礎,一個地方的空氣、水體、土壤等是否干凈健康,首先需要制定一個合理的標準。我國從1973年開始制定生態環境標準,目前已經走過了五十年的歷程。
昨天(22日),生態環境部與中國環境科學學會等有關單位,聯合發布了五十年來我國生態環境標準建設的成果,并對未來生態環境標準制定的重點進行了規劃。
截至今年11月12日,我國累計發布國家生態環境標準2873項。在昨天的“生態環境標準發展五十年回顧與未來展望研討會”上,生態環境部法規與標準司司長趙柯介紹,我國生態環境標準已經覆蓋各類環境要素和管理領域,控制項目的種類和水平與發達國家相當,支撐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標準體系已基本建成。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發布國家生態環境標準1293項,占50年累計總數的45%,是我國生態環境標準發展最迅速、成效最顯著的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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