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4日從吉林市公安局獲悉,當地將按照聲環境質量標準適用區域等級開展城區生活噪聲專項整治行動,對噪聲源頭管控,對轄區娛樂場所、商業噪聲、社會噪音污染等情況進行嚴管。
吉林市城區人口位居全省第二位。近些年,生活噪聲問題受到社會各界關注。2019年,當地出臺《吉林市聲環境質量標準適用區域劃分方案》(下稱《方案》),對各區域的聲環境功能做出劃分。
其中,0類聲環境功能區指康復療養區等特別需要安靜的區域;2類功能區指以商業金融、集市貿易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業、工業混雜,需要維護住宅安靜的區域。目前,《方案》已劃分5個類別。
吉林市公安局治安支隊治安管理大隊民警呂佳萌介紹,警方將依照5個類別做出的限定等級進行執法。
按照《方案》,居民住宅、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科研設計、行政辦公等區域,環境噪聲限值晝間不得超過55分貝,夜間不得超過45分貝。
以商業金融、集市貿易為主要功能,或者居民、商業、工業混雜,需要維護住宅安靜的區域,晝間不得超過60分貝,夜間不得超過50分貝。
此外,吉林市警方還將加強公共場所的噪聲管理,開展廣場舞、露天KTV或網絡直播等社會噪聲的排查。
呂佳萌介紹,市民遇到生活噪音與當事人溝通無效,噪音繼續發生,可撥打“110”或屬地派出所的電話報警,公安機關將在確認噪音危害的前提下,依法對當事人予以勸告,勸告后不改正的,公安機關將聯系生態環境部門認定的噪聲檢測第三方機構進行環境噪聲測量,超出噪聲限值的,將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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