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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環保部研議上市環保核查“黑名單” |
(時間:2012/6/1 10:18:53) |
記者獲悉,環保部門正考慮與證監部門研究建立上市環保核查的信息共享和部際聯席機制。由于重點行業環保核查和上市環保核查標準一致,兩部門有望建立“白名單”和“黑名單”———對于通過行業核查的企業免于上市核查;對于行業核查中發現嚴重污染或弄虛作假的企業,則在上市核查中不予受理或終止核查。 動向 上市環保核查“殺手锏”頻出 資料顯示,上市公司環保核查是指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為規范和促進持續改善申請上市的公司和申請再融資的上市公司的環境行為、避免因環境污染問題對投資者帶來投資風險的一項環境保護管理程序。 “環保核查、環評審批、總量減排是當前工業污染防治的‘三駕馬車’。如果說環評審批是企業應具備的‘準生證’,環保核查就是企業應具備的‘健康證’。”環保部副部長張力軍此前在全國污染防治工作會議上說道,2011年,通過阻斷違法企業上市融資道路,上市環保核查“殺手锏”作用日益凸顯。 記者獲悉“十二五”期間,將以環保核查和清潔生產為重點,著力推進重點行業污染防治。張力軍表示,工業污染防治始終是環境保護的重點領域。當前,工業企業仍然是主要污染物減排、有毒有害物質排放控制、環境質量安全保障的工作重心,必須強化環保部門對工業企業的精細化管理。 其中,在重點行業環保核查方面,環保部強調,各級環保部門要采取措施積極支持符合環保要求的企業,簡化上市環保核查程序;對于不符合環保法律要求的企業,要采取嚴厲監管措施,不予出具環保守法證明文件。 為提高聯合監管水平,環保部一位權威人士表示,環保部將發布符合環保要求的重點行業企業名單公告,并抄送商務、工業、銀監、證監、質檢等有關部門。地方各級環保部門在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行業準入審查、生產或工商許可證審核、貸款融資審查等工作時,應按照行業環保核查模式對企業進行全面審查后才出具環保守法證明文件。 在上市環保核查和后督查方面,上述權威人士稱,今后,環保部將嚴肅處理地方環保部門“越權”出具意見等違規行為,并向社會通報。各地可與同級證券監管部門建立合作聯動機制,督促企業提前著手解決環保問題。各省級環保部門要督促上市公司及時、完整、真實、準確地披露環境信息,定期開展上市公司環保后督查,結果要及時上報環保部,由環保部統一發布。 問題 上市環保核查仍未成“硬約束” 據統計,截至2012年5月21日,環保部層面最近一年開展上市環保核查工作信息顯示,在51個申請核查的公司中,僅有12個獲得通過,通過率僅為約23.53%。其余公司則在“核查結果”欄目處于“終止”“暫停”等狀態,或者在“審議進度方面”處于“公司補充材料”“調查核實”“公示“待上部常務會”等狀態。河南神火煤電股份有限公司甚至面臨“不受理,重新編制報告”的處境。 環保部相關人士向記者解釋稱,對于地方的重大環境風險,環保部門過去只要求企業“承諾解決”“開始行動”就可以了,現在則要求其“兌現承諾”“完全解決”才能上市放行,“尚未通過的企業增多,是因為門檻提高了”。 與環保部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各省級環保部門最近四個季度直接出具的環保核查意見統計表顯示“核查結論”幾乎都是“通過”。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環境影響評價中心主任李彥武分析道,一種情況是環保問題未整改完畢,上市核查申請根本就沒被受理,因而沒納入統計口徑;另一種情況是企業“船小好調頭”,環保整改的進度很快,也讓它通過了。“當然,免不了還有地方環保部門‘通融通融一下’,先放行,后整改。”李彥武說。 上述環保部權威人士承認,目前仍有一些省份不嚴格把關,將矛盾上交甚至幫企業隱瞞問題,極個別省份還違規越權出具意見。該人士強調,上市環保核查意見只能由環保部和省級環保部門出具,地市和縣級環保部門不得越權,更不能以任何形式的環保證明文件替代上市環保核查意見。 李彥武接受記者采訪時說,“越權”行為會導致兩種后果:一是容易產生因“越權”審批導致的工作失誤和腐敗尋租,把環保部門推到了風口浪尖;二是如果各級環保部門的核查標準不一致,有松有緊,擬上市公司就會傾向于往市、縣里申請,而市、縣環保部門在技術、人員、資金上都不具備條件。 據媒體報道,今年初,華電國際公告稱公司定向增發獲得證監會核準。然而,就在同一天,環保部卻公布其環保核查“不被受理”,其中就包括定向增發募資項目萊州電廠。據環保部相關規定,上市公司再融資必須拿到環保核查“通行證”。 李彥武解釋稱,證監部門并沒有在規章中將環保核查作為上市必要條件,只是在部門內的操作規程上要求取得環保主管部門的文件,環保部只是“應證監會要求出具意見”。他認為,上市環保核查離部門規章還有一定距離,更不要說法律法規了,仍處于從“軟約束”向“硬約束”的過渡階段。 環保部規劃研究院一位資深研究員建議,環保部門須對在審查過程中弄虛作假、刻意隱瞞或故意遺漏企業重大違法行為的單位和部門加大懲罰。對沒有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建設項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環保設施不配套、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環境影響和事故風險大的企業,要在上市融資和上市后的“增發和配股”等環節進行嚴格限制,甚至考慮實施“一票否決制”截斷其資金鏈條。同時,立法明確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機構的相關責任。 在部門聯動機制方面,該專家還建議,建議各相關部門加強聯動共同推進上市公司環保核查制度、環境信息披露制度、環境績效評估制度的發展,形成對上市公司全過程、系統、完整的監督、約束機制,引導上市公司積極履行保護環境的社會責任,促進上市公司持續改進環境表現。 影響 有色行業“兩高”企業壓力大 環保部數據顯示,2011年,通過環保部上市環保核查的51家公司新增環保投入99.7億元,完成916個治理項目。2009和2011年,環保部組織開展上市公司環保后督查,共檢查138家上市公司的693家下屬企業,對紫金礦業等環境問題突出的企業予以通報批評,推動整改689項重大環境問題。 具體而言,上述研究員告訴記者,根據若干上市公司環保核查的經驗,在核查過程中被核查企業存在的問題主要包括:技術報告存在較多問題,不足以支持審核;公司未執行環評和“三同時”制度;環保設施不能正常運轉;在核查報告中沒有全面評價當地群眾對電廠建設、運行的態度;產生的污染物不能長期穩定達標排放;公司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不完善。 一位參與過相關工作的環保系統人士告訴記者,上市環保核查涉及面廣,專業性強,難免有嚴重污染的“漏網之魚”上市且未受到處罰。當然,也有可能企業申請上市期間符合標準,但日后隨著自然保護區范圍的擴大、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提高,甚至爆發重大突發環境事件,從而仍然面臨上市公司環保后督查的壓力。 記者獲悉,環保部今年將繼續開展稀土、制革、鋼鐵、檸檬酸、味精、淀粉及淀粉糖、酒精行業環保核查,今后適時逐步開展鉛蓄電池和再生鉛、多晶硅、焦炭、化工石化、有色金屬冶煉、鉻鹽等行業環保核查。 中信建投證券有色金屬行業分析師張芳告訴記者,在上述重點行業環保核查擴圍名單中,就包括鉛蓄電池和再生鉛、有色金屬冶煉、鉻鹽等有色金屬上下游行業,這或許意味著,上述行業的擬上市公司將首當其沖受到影響。對于其中的“高耗能、高污染”企業,日益嚴厲的環境政策將加大其環保投入,并壓縮其落后產能,最終導致“強者更強,弱者更弱”的行業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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