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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發布醫療廢物應急處置預案 |
(時間:2022/1/18 10:30:51) |
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日前發布《昆明市醫療廢物應急處置預案(試行)》(以下簡稱《處置預案》),旨在有效應對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確保醫療廢物得到及時、有序、高效、無害化處置。
《處置預案》明確,成立由分管生態環境部門的副市長任組長;市生態環境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公安局等相關單位分管領導,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度假)區管委會分管負責人為成員的市醫療廢物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在出現緊急情況時,統一協調、指揮全市醫療廢物的應急處置工作。市醫療廢物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生態環境局,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在緊急情況下具體組織協調全市醫療廢物應急處置工作,適時召開辦公室聯席會議,通報醫療廢物收集、處置能力動態信息。
《處置預案》明確,昆明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牽頭組織本預案的實施;對醫療廢物收集、處置的環境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醫療廢物應急處置工作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劃分為運力滿負荷響應、處置能力滿負荷響應、全市處置能力無法保障醫療廢物處置響應3個類別。
當發生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處于滿負荷運轉狀態,應急運輸、處置能力全面飽和,或發生收運處置人員感染、大面積人員檢測、隔離點激增、疫情暴發或反復、處置設施設備故障等特殊情況時,嚴格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報告方式、時限和程序進行報告,兩小時內完成網絡直報。任何單位和個人可以向市醫療廢物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縣(市)區和開發(度假)區醫療廢物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生態環境、衛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當全市處置能力無法保障醫療廢物處置,經市醫療廢物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綜合評估后,報市醫療廢物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同意,啟動全市處置能力無法保障醫療廢物處置響應。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優先收運和處置定點醫院、發熱門診及集中救治點醫療廢物,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度假)區管委會根據各自工作職責,協調運輸車輛,保障全市其他醫院及各類隔離點、采樣(檢測)點(站)等醫療廢物及納入醫療廢物管理的垃圾的收運,并直送省級指定的就近州市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危險廢物處理處置中心、水泥窯協同處置危險廢物企業、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處置。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立即開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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