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關于做好建筑施工噪聲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在建項目在居住、科學研究、醫療衛生等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進行施工作業時,優先使用低噪聲施工工藝和設備,嚴禁使用錘擊打樁機等噪聲超標的設備。
根據通知,相關單位需高度重視、提前防范,切實加強噪聲污染防治工作的提前部署和超前防范,把安全生產與噪聲污染防治緊密結合起來,落實自身責任。建設單位應將噪聲污染防治費用列入工程造價,監督施工單位落實噪聲污染防治實施方案;施工單位應按照規定制定噪聲污染防治實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聲;監理單位則要落實噪聲污染防治實施方案的監理責任。
除了搶修、搶險施工作業外,禁止在12時至14時、22時至次日6時開展產生噪聲污染的建筑施工作業。因工藝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須夜間連續作業的項目,需向銀川市建筑行業管理處提出申請,經審核同意后取得《銀川市夜間建筑施工連續作業證明》,在施工現場顯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提前公告附近居民后,方可進行夜間施工。
銀川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相關負責人說,通知有利于進一步防治建筑施工噪聲污染,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將結合日常和專項檢查,對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的施工作業進行監督檢查,依法依規處理項目參建三方落實責任不力、不采取相關降噪措施、無施工連續作業證明在夜間施工等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