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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首市完成聲環境功能區劃分 |
(時間:2023/1/12 11:15:48) |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結合現行標準、技術規范的要求和界首市城市發展的變化,日前,界首市印發《界首市中心城區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完成聲環境功能區劃分。
明確適用范圍。聲環境功能區劃分范圍為界首市中心城區內有明確規劃的建設用地,根據《界首市城市總體規劃(2014-2030年)》,本次適用范圍為:西至皖豫邊界,北至市區北界,東至界太邊界和曹田溝南路(規劃),南至華鑫大道、淮河路和沙潁河,地域面積為83.2平方公里。
細化管控類別。明確了本次劃分無0類聲環境功能區,劃定以居民住宅、醫療衛生、文化體育、科研設計、行政辦公為主要功能的區域為1類聲環境功能區,面積為11.987平方公里,占劃分總面積的14.41%;劃定以商業金融、集市貿易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業、工業混雜為主要功能的區域為2類聲環境功能區,面積為33.452平方公里,占劃分總面積的40.21%;劃定以工業生產、倉儲物流為主要功能的區域為3類聲環境功能區,面積15.45平方公里,占劃分總面積的18.57%;劃定交通干線兩側一定區域之內,需要防止交通噪聲對周圍環境產生嚴重影響的區域為4類聲環境功能區,面積22.311平方公里,占劃分總面積的26.81%,包括4a類和4b類兩種類型。
優化點位布設。根據全市聲環境功能區劃分,共布設噪聲自動監測點位2個,噪聲自動監測裝置已經安裝調試完成,進行全天24小時持續自動采樣監測,該設備能夠實現數據實時上傳、保存及隨時查詢,具備準確、高效的特點,能夠全面、客觀、又代表性地反映全市聲環境狀況及其影響因素,實現自動化、智能化、網絡化的環境噪聲自動監測。
下一步,將持續提高噪聲污染防治管理水平,強化噪聲排放源監督管理,改善城市區域聲環境質量,建設安靜、舒適、和諧的城市居住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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