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1日起,濟南開展為期2個月的噪音污染集中整治專項行動,重點對商業經營、公共場所、家庭室內活動類噪聲、飼養動物類噪聲和其他社會生活噪聲5個方面集中整治。記者從市公安局獲悉,截至目前,全市已處罰噪音類污染41起,其中不乏跳廣場舞的大媽們。 上半年濟南市噪音投訴激增,110接到報警12267起,民生平臺投訴接到投訴5431件。沿街商鋪、商業密集區域經營業戶使用外置音箱的投訴率占56%,公共場所健身、娛樂活動噪音投訴率占32%。 市公安局在下發的《關于加強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的通告》規定中指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高音喇叭或其他發出高噪音的方法招攬顧客;不得在城區午間(12: 00-14:00)和夜間(22:00-次日6:00)高聲喊叫或從事貨物裝卸、生產加工等活動。對有上述行為的,公安機關將予以糾正、制止和批評教育,警告后不改正的將處一百元以上至一千元以下罰款。 8月6日,天橋警方對北園派出所轄區一家超市開出了專項整治活動以來的首張罰單。據悉,該超市門口放置高音喇叭擾民,民警多次勸說超市負責人仍不整改,民警最終對負責人依法罰款200元,收到罰單后,超市負責人表示立即整改,不再使用外置高音喇叭進行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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