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給廣大市民創造寧靜祥和的生活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有關規定,蕺山街道對轄區沿街店鋪噪聲污染開展整治。 召開會議,部署禁噪相關事項。明確禁噪區域范圍、啟動時間、工作要求等,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禁噪區內禁止沿街店鋪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或采用其他發出高噪聲的方法招攬顧客,對經教育勸導后拒不改正,仍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或采用其他發出高噪聲的方法招攬顧客,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及時報告相關部門。 上門走訪,零距離宣傳政策法規。結合禁噪通告的內容,街道和社區網格長對承包網格內商鋪逐一走訪,發放通告宣傳單,告知他們噪聲的定義、禁噪范圍、禁噪工作啟動時間等,勸導商家做好相關準備。至12月2日,已累計走訪沿街商鋪2321家。 突出重點,有序推進整治工作。劃分重點區域和重點單位,根據多次走訪記錄和摸排,劃定蕺山街道轄區重點禁噪區域和重點勸導單位,對這些重點區域和單位進行全天不間斷的巡查、重點勸導和教育。到12月2日止,蕺山街道已累計巡查喇叭274只,勸導戶數147戶,阻止戶數127戶,并下發宣傳通告1.05萬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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