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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聲】商河縣公安局開展噪音擾民專項整治行動 |
(時間:2014-8-29 10:24:34) |
8月28日,入夏以來,商河縣公安局民生警務平臺多次收到群眾反映縣城內商鋪等外置音箱擾民的舉報。為切實改善居民居住環境質量,創造“潔凈、暢通、安寧、和諧”的城市環境,全面推動全縣經濟、社會、環境的協調和可持續發展。八月份,縣局組織開展了城區社會生活噪音污染專項整治行動,將教育、管理、懲處措施相結合,取得了執法效果與社會效果的和諧統一! 超前謀劃,確保行動有的放矢 縣局針對城區噪音擾民類訴求占縣局受理噪音舉報總數的90%以上的問題高度重視,認真研究,及時制定了《商河縣公安局關于開展城區社會生活噪音專項整治的工作方案》。八月初,民生警務平臺對重點區域(城區)噪音擾民訴求進行了認真梳理分析,聯合治安大隊、法制大隊、許商派出所對此類訴求進行了研判會商,掌握影響大的社會生活噪聲源。治安大隊根據分析研判結果,進行了為期十天的明查暗訪,對存在噪聲問題突出的區域和地點的噪聲源進行歸攏掌控,為專項整治行動的順利開展奠定了良好基礎。 多措并舉,確保行動取得實效 行動前,縣局辦公室統一印制了噪音危害的宣傳資料向商鋪散發,積極引導相關負責人或組織者自覺調低音量、拒絕噪音。并向群眾發放印有民生警務熱線66666110、9600110及網址的宣傳卡片,鼓勵群眾參與舉報,積極營造整治氛圍。因公安機關處理噪音擾民問題的法律依據尚不明確,行動中,縣局從法制大隊抽調專人配合治安、派出所執法,運用法律武器、用足用活法律手段,采取說理式執法的理念,堅持以教育和管理為主、懲處為輔的執法方式,按照先易后難、先教育后處罰的原則,分批、分期、分類有計劃開展,針對前期投訴較多以及噪聲問題突出的區域和地點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對拒不服從和不按要求整改的單位和個人依法處罰。此次行動,共勸誡負責人37人次,對6起被群眾多次舉報仍不整改的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違法行為分別給予了警告處罰。 跟進宣傳,確保執法效果與社會效果的和諧統一 整治噪音擾民問題離不開社會各界的支持與監督。特別是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優勢,為增強社會影響力,強化行動的社會效果,縣局辦公室主動邀請縣電視臺全程參與宣傳報道,通過宣傳噪音危害,曝光噪音擾民違法行為,有效提高了群眾降音量、縮時間,合理使用外置音箱的自覺性,為公安機關更好的開展此項工作提供了廣泛的社會民意支持。下一步,縣局將充分依托民生警務平臺,尊重民意,積極與縣相關部門溝通,扎實做好噪音擾民的長效整治工作,避免重復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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