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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聲】安徽省城市生活噪聲管理亟待規范 |
(時間:2014-8-18 15:48:07) |
隨著城市人口居住密集,噪聲污染擾民現象突出。如房屋裝修、殯葬爆竹、廣場舞、小區棋牌室、家養動物深夜狂吠不止等等,社區居民不勝其煩,甚至為此而產生矛盾,影響社區和諧穩定。 每當有市民投訴,有關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辦法》等法規,處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除此之外,再無任何其他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規定:“本法所稱環境噪聲污染,是指所產生的環境噪聲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標準,并干擾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學習的現象。”而作為主要負責社會噪聲污染行為處理的公安部門,其本身沒有監測單位和儀器,無法現場判定噪聲是否超標。如果協調環境保護部門協助監測則缺乏效率:有的噪聲擾民行為偶發性強,有可能環保部門到場后產生噪聲的行為已經終結,導致無法取證。在此情況下,許多噪聲擾民行為無法得到有效及時的處理,對居民生活造成的影響持續而且令人感覺煩悶。 要做到有效監管,為居民創造好寧靜宜居的生活環境,筆者建議: 一、廣泛調研并聽取社會各界對現有社會噪聲擾民情況的意見和建議,對現行法律法規進行修訂,便于執法部門科學操作,行為人知法守法。 二、在噪聲易發地段,如廣場舞現場,安裝監視設備,一旦噪聲超標,即刻通知當事人應立即停止作業,否則,就要進行處罰。有執法依據,當事人沒話可說,減少了矛盾。 三、發揮社區組織作用。社會生活噪聲污染擾民形式多,范圍廣,且產生噪聲的行為主體多是公民個人,要發揮居委會、業主委員會、物業部門企業等社會組織作用,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共同維護社區生活的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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