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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聲】湖北省建始縣城市噪音治理轉入常態化 |
(時間:2014-8-1 10:49:05) |
7月31日,縣政府督查室通報對城市噪音專項治理民意測評結果,對5個責任主體單位17項測評內容基本滿意率均在80%以上,較之今年5月第一次測評時,13項內容均在60%以下的測評結果,明顯提升。 今年4月,城市噪聲污染綜合整治領導小組成立,按照《建始縣城市噪聲污染綜合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對城區內社會生活噪聲、交通運輸噪聲、建筑施工噪聲、工業企業噪聲、經營性文化娛樂場噪聲以及居民住宅區、醫療區、文教科研區等集中區域和商業區、廣場等公共場所的環境噪聲開展專項整治。 專項整治期間,共處理噪聲超標擾民違法行為127件,責令相關單位改正噪聲違法行為96次。對違規夜間施工的6家建筑工地進行了行政處罰,督促施工方改正違規夜間施工行為13起。市民反映的人民醫院鍋爐噪聲污染問題、永昌建材公司和茨泉賓館固定設備超標問題已整改。對城市商鋪和商家促銷活動噪聲整治中,暫扣音量嚴重超標的外置擴音設備30余臺(套),對公共場所廣場舞等規勸13起。 通過專項治理,城區環境質量逐步改善。但廣場舞的群鬧擾民、大功率喇叭擾民、流動商販叫賣聲、鐵器加工、煙花爆竹燃放、車輛肆意鳴笛等噪聲污染仍然存在。領導小組組長、縣委常委、副縣長黃大洪要求,即日起噪聲治理轉入常態化,從城管、環保、公安抽調人員建立噪聲治理中隊,在各職能部門設立投訴電話的基礎上,再設立統一的舉報電話,繼續堅持錯時巡查執勤制度,加大曝光力度,并分季度督查測評,繼續堅持重拳重處,為市民創造一個和諧的生活環境。 公安局、文體局、工商局、城管局、環保局等單位負責人就轉入常態化治理分別表態,將繼續依法從重查處,并將“防噪”作為市場準入、項目審批的前置條件,納入基層市場巡查內容,加大警示力度,增強商家、企業等的自覺防噪意識。 據悉,城區限鞭區有望調整,將與《建始縣城市環境噪聲功能區劃分方案(暫行)》中規定的業州老城區、下壩新城區、小埡門片區共17.8平方公里的范圍保持一致,以有效緩解煙花爆竹擾民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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