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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聲】廣西省南寧市廣場舞噪音最高罰款500元 |
(時間:2014-7-7 10:26:08) |
從6月1日起,南寧將對在中心城區公共區域高音播放音樂等噪聲擾民行為進行嚴厲整治,這也意味著廣場舞將不再允許使用大音量喇叭,請聽廣西臺的報道。 南寧市公安局興寧分局副政委馮春告訴記者,興寧區過去3年的噪音擾民投訴量,以每年20%的速度遞增,其中投訴最多的,是廣場舞噪音,目前,針對居民反映強烈的廣場舞噪音問題,興寧區將首次進行集中治理:“(我們將)組織警力到公共區域的高音播放廣場舞行為,對轄區廣場舞活動點每天進行突擊檢查,整治噪聲擾民行為。” 目前南寧市已經組織多部門聯合成立了城市噪音綜合整治專項工作機構,廣場舞噪音由公安部門牽頭負責治理,噪音制造者經過警告后不改正的,最高罰款500元,情節嚴重的,將以治安管理法中擾亂公共秩序行為一條為處罰依據,處于5天以上、10天以下拘留。 可是,對于這樣的整治效果,深受廣場舞噪音困擾的南寧市民王女士并不看好。因為她和鄰居多次投訴樓下廣場高音喇叭噪聲問題,跳舞者和警察經常玩起了“貓捉老鼠的游戲”:“她們吵得我們實在受不了了,我們就報了警,干警們急急忙忙過來又給我們處理了,她們一走,人家那廣場的人又開始了,好像貓抓老鼠的形式,把人折騰得很想崩潰。” 日前,南寧市興寧區依據國家和一些地方性法規,要求在生活居住區、商業區、工業混雜區,包括廣場、公園跳舞唱歌的人群,白天行為噪聲不得超過60分貝,晚上產生的噪音不得超過50分貝。而對即將面臨的管制,一些廣場舞愛好者并不以為然:。 居民1:音樂大聲點,興奮一點。 居民2:他有他靜養,我們有我們的活動鍛煉,各人活動不同。 目前,南寧市已經對廣場舞噪音制造者進行前期的教育勸導工作,6月1日起,將正式對噪聲擾民行為進行嚴厲整治,至于治理效果如何,新聞910將繼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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