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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聲】廣州市:施工工地嚴控夜間噪音擾民 |
(時間:2014-5-13 10:33:11) |
最近,廣州市建委印發公告,強調要嚴格延長夜間施工時間證明管理。根據該公告,施工單位需要編制建筑施工工地專項降噪措施方案,并對周邊居住情況進行詳細說明,明確具體的降噪措施。 市建委介紹,近期以來,廣州市委和市政府主要領導對夜間噪音擾民問題多次作出批示。為此,市建委進一步提出嚴格延長夜間施工時間證明管理的要求。 根據有關規定,一般情況下,廣州市區的工地作業時間限制在6時至22時。因混凝土澆灌不宜留施工縫的作業和為保證工程質量、技術需要的樁基沖孔、鉆孔樁成型等作業或者市政工程,需要延長作業時間、在夜間連續施工的,應當經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出具證明,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公告附近居民。 市建委要求申請單位按照要求,完善各項證明和審批手續。市建委還要求各施工單位編制建筑施工工地專項降噪措施方案,方案中要對周邊居住情況進行詳細說明(特別是醫院、學校、政府機關辦公及居民樓的距離、居住樓的棟數等),明確具體的降噪措施。如施工現場情況改變導致噪聲影響范圍變化后,還應及時修改專項降噪措施方案。 監理單位則需要督促施工單位在工地現場設置噪音監測點,并對記錄監控監測數據負責,督促施工單位對超過監測的部分機械設備及進行更換或改善,確保夜間施工時,不產生強噪音擾民。 該通知要要求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對于未制定降噪措施方案、不嚴格執行降噪措施方案、違反規定申報或超范圍施工的項目,立即責令停止夜間施工,并對監理、施工單位采取安全動態扣分、警示談話、記錄企業不良行為或全市通報的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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