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推動城鄉建設綠色發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日前印發實施,明確到2025年,城鄉建設綠色發展取得重大進展,城市整體性、系統性、生長性增強,城鄉生態環境質量整體改善,建設方式不斷優化,基礎設施和建筑綠色品質穩步提升,綜合治理能力顯著提高,綠色生活方式普遍推廣。到2035年,城鄉建設全面實現綠色發展,碳減排扎實推進,綠色發展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建立,城鄉建設領域治理體系治理能力實現現代化,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宜居宜業宜游、綠色低碳循環的城鄉綠色發展局面基本形成。
按照《實施方案》,內蒙古自治區重點從促進區域和城市群綠色發展、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城市、積極創建綠色社區和完整社區、打造綠色生態宜居的美麗農村牧區四個方面構建集約高效綠色空間載體;從推動綠色交通體系建設、加強能源基礎設施建設、推進水資源節約循環利用設施建設、推動垃圾資源化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和強化城市防災減災體系建設五個方面統籌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建設;從推動建筑領域碳減排、推動高品質綠色建筑建設、推廣綠色建造方式、促進綠色建材推廣應用四個方面提高建筑全生命周期綠色品質;從構建城市智慧管理體系、推動形成綠色生活方式和加強歷史文化保護傳承三個方面提升城鄉建設綠色治理能力,從統籌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建立城市體檢評估制度和推動美好環境共建共治共享三個方面創新完善工作方法,并細化每個方面的具體舉措,按照職責分工明確了相關責任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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