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監測是生態環境保護的基礎性工作,各類生態環境監測站點是做好生態環境監測工作的根基。為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推進陜西省生態環境監測體系與監測能力現代化的實施意見》,加強各類生態環境監測站點管理,經省政府同意,省生態環境廳印發了《陜西省生態環境監測站點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是我省生態環境監測體系建設中重要的建設內容之一,共六章22條,明確了各類監測站點建設調整、運行維護、質量管理、數據傳輸、安全保護等環節各方職責和相關要求,對于規范各類站點管理提供了基本遵循。
《辦法》首次明確了站點所在市(區)人民政府職責,旨在解決全過程管理中各類站點出現的問題。
此外,《辦法》著重突出了質量管理,提出人為干擾站點質量情況及處置措施等方面內容。
近年來,我省貫徹國家要求先后出臺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和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運行維護管理的相關技術規范,初步建立了生態環境監測網絡管理基本制度,《辦法》的出臺從全局角度強化了我省生態環境監測網絡管理制度體系,在生態環境管理制度建設方面具有重大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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