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建筑師負責制改革,近日,青島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會同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行政審批局印發《青島市建筑師負責制試點工作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引導鼓勵全市民用建筑項目采用建筑師負責制服務模式,進一步擴大建筑師負責制改革試點范圍。截至10月底,全市再新增試點項目11個。
《指導意見》提出,持續深化建筑師負責制的應用,倡導優先在城市更新、老舊小區改造、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修繕及活化利用、美麗村居建設,以及科教文衛、商務辦公等民用建筑和低風險工業建筑項目中開展試點。
《指導意見》明確了建筑師負責制的定義和內涵,確定了服務內容及收費相關標準,進一步明確了建筑師權利和責任,充分發揮建筑師在工程建設項目中的專業優勢和主導作用,進一步提高效率、提升品質、節約投資,推動行業轉型升級,形成公平有序、多方共贏的建筑市場。
為進一步推進建筑師負責制落地,青島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在學習借鑒各地經驗的基礎上,結合實際,研究制定了相關保障措施。主要為優化審批流程,試點項目可采用告知承諾制辦理施工許可手續;同時可采用告知承諾方式免除建筑單體的施工放線復驗等。健全風險保障機制,支持建筑師負責制項目建設單位投保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建筑師所在單位投保設計責任保險,探索由設計單位為建筑師投保個人職業責任保險。強化政策扶持。對積極采用建筑師負責制服務模式的單位給予信用激勵;積極總結推廣建筑師負責制成功經驗,宣傳優秀典型案例。引導建設單位及行業企業積極開展試點工作,進一步提升工程建設品質和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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