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消息,為貫徹落實城鄉建設綠色發展、碳達峰碳中和等決策部署中提出的綠色建筑發展要求,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關于全面推動綠色建筑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推動綠色建筑邁向高質量發展的新階段。
《通知》要求,嚴格執行綠色建筑建設標準,推動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嚴格執行勘察設計質量管理制度。城鎮民用建筑應當按照綠色建筑標準以及建設用地規劃條件中確定的綠色建筑建設指標進行建設,公共建筑應當按照一星級及以上等級標準進行建設;超高層、超限高層建筑應當按照三星級等級標準進行建設。鼓勵國有資金投資的公共建筑及其他有條件的項目執行二星級以上標準,其他民用建筑按照一星級以上標準進行建設;鼓勵綠色建筑按照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能耗、低碳、零碳等要求進行建設。綠色建筑項目要嚴格落實勘察設計質量承諾制和勘察設計質量終身責任制。
《通知》強調,一星級以上綠色建筑項目應當按照《山西省綠色建筑發展條例》規定,規范執行一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專家論證制,明確編制綠色建筑專項設計文件、論證程序、論證內容、論證要求、論證結果、變更要求等內容,保障星級綠色建筑勘察設計質量。
《通知》明確,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綠色建筑監管機制,加強施工質量管控;對綠色建筑專項驗收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不符合要求的要責令重新組織驗收;加大處罰力度,發現相關責任主體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依規對責任單位和人員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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