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中國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銀保監局、云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日前聯合印發的《關于組織開展綠色金融支持綠色建筑協同發展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強調,充分發揮綠色金融對綠色建筑項目的支持作用,促進綠色建筑與綠色金融協同發展。
《通知》明確,到2025年,全省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星級綠色建筑占比力爭達到30%以上,裝配式建筑規模和占比不斷提高,超低能耗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得到推廣應用,綠色建材應用范圍進一步擴大。探索創新綠色金融支持綠色建筑發展的體制機制,推動建筑領域綠色低碳發展,促進建筑領域綠色信貸增長,增強保險對綠色建筑的保障功能,實現綠色金融支持建筑行業綠色低碳發展的良性循環。
綠色金融支持范圍包括星級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既有建筑節能和綠色化改造項目。支持措施包括信貸支持和保險支持。
在信貸支持方面,金融機構將對符合支持范圍的各類項目予以重點支持,優先足額保障信貸投放;持續釋放LPR改革潛力,降低項目貸款利率水平,促進企業綜合融資成本穩中有降;提供綠色通道融資服務,優先受理、優先審批、優先投放。
在保險支持方面,保險機構將為符合要求的建筑項目提供綜合保險服務,完善保險條款和服務內容,做到事前事故預防、事中風險控制、事后損失補償全過程閉環管理。
符合金融機構對綠色信貸借款人相關要求的借款人,具有較好信用記錄的項目建設、施工以及監理等相關單位,取得住建部門預評價證明的星級綠色建筑項目都可以申請綠色金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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