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從省住建廳傳來消息,為推動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和綠色技術創新,省住建廳決定開展綠色建筑創新項目認定工作,符合條件的項目要盡快申報。
申報類型主要包括高星級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裝配率要達到50%以上)、超低能耗建筑、綠色建造以及其他綜合效果顯著的建筑工程。申報綠色建筑創新項目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申報主體應為項目的建設單位或開發單位,鼓勵設計、施工和咨詢等相關單位共同參與申報;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在建建筑工程項目;符合國家和我省綠色建筑相關標準,高星級綠色建筑應達到現行《綠色建筑評價標準》二星級及以上,其他類型應達到一星級及以上;創新性強、示范帶動效應明顯,采用的綠色技術具有推廣性和可復制性;符合《綠色建筑創新項目技術指導清單》要求,采用規定的必選技術,同時選用3種及以上創新技術,并達到國內領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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