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打好凈土保衛戰,安徽省蕪湖市緊密圍繞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總體要求,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為準繩,扎實有序地開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蕪湖統籌謀劃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研究制定蕪湖市2021年土壤、農業農村和地下水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要點,編制“十四五”土壤、農業農村和地下水生態環境保護規劃。 落實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責任,更新發布蕪湖市2021年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督促73家重點單位按規定報送有毒有害物質排放情況年度報告,制定并實施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監測方案,完成土壤污染隱患排查整治。 開展土壤監督性監測,委托第三方對68家2020年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5個工業園區、13個污水處理廠以及1個垃圾填埋場周邊土壤開展監測,監測報告已通過專家審查。 下一步,蕪湖市將持續推進土壤污染防治,加強重點行業企業、礦山、尾礦庫等重要污染源的監管,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完善聯動監管機制,對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履行法定義務情況、污染地塊定期開展監督檢查,防止發生污染地塊違規開發、修復治理造成二次污染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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