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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加碼 土壤地下水修復迎黃金十年 |
(時間:2019-3-1 11:29:55) |
2月2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在試點基礎上向全國推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李克強指出:“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要立足于項目早落地、早推廣,補上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短板’。” 由此判斷,國家可能將大規模開展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從而全面帶動城市開發,加快城市化進程。相應地,城市及其周邊工礦企業的搬遷修復也將進一步提速,城市對水資源的需求將大幅提高。 城市基礎設施主要分為工程性基礎設施和社會性基礎設施。其中,工程性基礎設施指,能源系統、給排水系統、交通系統、通訊系統、環境系統、防災系統等。 面對國家的這一重大需求,治理修復產業如何在未來高速成長的10年中,抓住新時代的機遇,強化科技進步,有重點、分步驟解決實際問題,比如:地鐵施工中發現嚴重土壤污染、污染土壤和修復后土壤的轉運和處置、地下水污染的有效治理等等。或許,有些問題的解決必須轉變治理思路和技術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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