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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實行終身責任制 |
(時間:2017-5-10 10:28:13)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2030年達95%以上,化工用地變為住宅、學校需評估,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實行終身責任制……昨日,記者從南昌市環保局獲悉,為了切實加強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逐步改善土壤環境質量,南昌市出臺《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2017-2030年)》(簡稱《計劃》)。 今年建成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絡 《計劃》指出,到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體系基本健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國家下達的指標要求,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5%以上,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5%以上。 2017年底前完成土壤環境質量國控監測點位設置,建成全市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絡。2020年底前實現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點位所有縣(區)、新區(開發區)全覆蓋。整合環保、國土、農業、林業等部門相關數據,2018年底前建立土壤環境基礎數據庫,構建全市土壤環境信息化管理平臺。 化工用地變為住宅需評估 《計劃》指出,按污染程度將農用地劃為三個類別,未污染和輕微污染的劃為優先保護類,輕度和中度污染的劃為安全利用類,重度污染的劃為嚴格管控類。2020年底前完成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定,建立分類清單。 《計劃》明確,自2017年起,對擬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有色金屬冶煉、石油加工、化工、焦化、電鍍、制革等行業企業用地,以及用途擬變更為居住和商業、學校、醫療、養老機構等公共設施的上述企業用地,由土地使用權人負責開展土壤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已經收回的,由轄區人民政府或新區(開發區)管委會負責或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調查評估。 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實行終身責任制 《計劃》提出,以擬開發建設居住、商業、學校、醫療和養老機構等項目的污染地塊為重點,開展治理與修復。 治理與修復工程原則上在原址進行,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污染土壤挖掘、堆存等造成二次污染。工程完工后,責任單位要委托第三方機構對治理與修復效果進行評估,結果向社會公開。實行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終身責任制。 同時,實行有獎舉報,鼓勵公眾通過“12345、12369”舉報熱線、信函、電子郵件、政府網站、微信平臺等途徑,對亂排廢水、廢氣,亂倒廢渣、污泥等污染土壤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監督,并支持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對污染土壤等環境違法行為提起公益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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