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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我國空氣治理總體改善挑戰仍存 |
(時間:2016-8-24 10:37:25) |
國際環保組織亞洲清潔空氣中心2016年8月22日發布《大氣中國2016:中國大氣污染防治進程》(以下簡稱“報告”),盤點全國161個城市“大氣十條”第三年實施情況。報告指出,2015年全國城市整體保持了空氣質量改善的趨勢,但空氣污染狀況仍不容樂觀,PM2.5問題還沒有解決,臭氧問題又開始顯現。 全國城市空氣總體改善 報告盤點了全國161個城市“大氣十條”第三年實施情況,指出部分城市未完成其設定的2015年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并建議應進一步提高各地方環保部門科學治理大氣污染的能力,以確保2017年目標達成。 “大氣十條”是《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簡稱,這份于2013年發布的文件確定了到2017年全國各城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目標和重點。 這是國內首份覆蓋161個城市大氣污染治理措施的報告。按照空氣質量新標準“三步走”實施方案,這些城市是第二批監測并發布《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2012)規定的六項污染物數據的城市。據亞洲清潔空氣中心中國區總監付璐介紹,該組織去年的報告盤點了74個城市,今年是161個,明年將擴展到338個城市。 報告顯示,在可獲得數據的近一百個城市中,對比設定的2015年的PM2.5 或PM10目標濃度與實際濃度,90%的城市均達成了目標。2015年,全國161個城市空氣質量超標天數平均達99天。其中74個重點城市PM2.5 或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濃度與2014年相比有所下降,一氧化碳與2014年持平,但臭氧濃度有所升高。 在161個城市落實“大氣十條”措施方面,報告總結了2015年進展較大的措施,包括提前完成2017年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目標、首次設立船舶排放控制區、開始征收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污費。報告也指出,目前中國城市在大氣污染防治的科學決策、聯防聯控、信息公開等方面還存在不足。 臭氧治理挑戰 2015年,全國臭氧濃度上升了3.4%,達標城市比例下降了5.4%,重點區域臭氧污染開始顯現,平均濃度持續2014年的態勢繼續升高。在京津冀地區,臭氧已經成為超過PM10成為首要污染物。 中國工程院院士、清華大學環境學院院長賀克斌指出,對于環境污染較嚴重的地區,開始治理的時候,進步會很明顯,但目前還存在兩類問題,一類是原有的任務完成不太好,應該說大部分城市是改善的,但也有一部分城市沒有改善,甚至還出現了反彈。另外,在PM2.5濃度下降的過程中,許多也出現了臭氧的濃度上升的情況。 目前,中國的空氣質量標準參考的是世界衛生組織的最低一檔,賀克斌介紹,但臭氧目前的國家標準與美國一致的,這種標準體系下,給空氣污染治理提出了難度系數比較高的挑戰。既要把2.5治好,同時要遏制臭氧的上升。 通過大氣十條的實施,這幾年空氣質量改善已經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些城市顆粒物的年均濃度降幅顯著。在大氣十條沖刺的最后兩年和后續治理中,城市要想取得持續或者更大的改善幅度,必須依賴科學決策,精準治霾。”賀克斌說,“因為越到后面,減排的難度越大。只有建立‘研判-決策-實施-評估-優化’的科學決策支持體系,才能做到對癥下藥,藥到病除。” 達標城市分布不均 2015年大氣污染防治達標城市分布不均,改善不理想的城市集中在河南、東北和山東的三四線城市。報告顯示,未完成2015年PM2.5或PM10改善目標的城市包括鄭州、三門峽、焦作、棗莊、日照、營口、長春、廊坊。其中鄭州、焦作不僅沒有完成2015年空氣質量改善目標,PM2.5年均濃度相比2014年反而升高9%,而營口更是出現高達23%的大幅反彈。 報告指出,2015年空氣質量改善不理想的城市集中在河南、東北和山東,這些區域在大氣污染防治相關的經驗積累和基礎能力方面較經濟發達地區的城市相對薄弱。 報告進一步建議,中央政府除了對城市施加壓力外,還應該針對管理能力較弱的城市管理者提供全面系統的能力建設,提高地方環保部門在大氣污染治理方面科學決策的能力。 “空氣質量改善是一項長期、復雜和系統性的工作,難以一蹴而就,需要清晰的長期控制戰略思路。其中很重要的一方面,就是需要進一步推進區域聯防聯控,”北京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張世秋教授評價說,“應遵從減排責任公平化和發展權益均等化等基本原則,推進基于責任共擔、權責對等、利益共享、區域統籌的大氣污染區域防治制度。” “中國大氣污染防治成效明顯,但是空氣質量改善仍然任重道遠。我國空氣質量的持續改善既需要更加科學、綜合的決策支持,也需要進一步調動社會各界方方面面的力量,”環境保護部環境規劃院大氣環境部副主任雷宇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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