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訂閱社區雜志 |
辛集市34項工作改善大氣環境質量 |
(時間:2016-8-24 10:17:13) |
近日,辛集市印發《2016年辛集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要點》,提出重點做好10個方面34項工作,目標是到今年底pm2.5平均濃度在2015年基礎上下降12%以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減少2%以上,煙(粉)塵、揮發性有機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區域空氣質量實現總體改善。 削減煤炭消費總量。嚴格執行新上耗煤項目煤炭減量替代,持續削減煤炭消費總量。嚴格建設燃煤鍋爐,加快燃煤鍋爐淘汰,2016年底前淘汰燃煤鍋爐58臺、228.4蒸噸。同時,有序推進建成區35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淘汰。按照產業結構調整方案繼續化解過剩產能。 加快燃煤鍋爐改造。完成改造燃煤工業鍋爐194臺、452蒸噸,推進20蒸噸及以上燃煤鍋爐安裝二氧化硫、煙(粉)塵等污染物在線監測設施,并與環保部門聯網。加大鄉鎮機關企事業單位鍋爐改造,因地制宜推廣煤改太陽能、煤改天然氣、煤改電等多種清潔能源。推廣使用型煤鍋爐和蘭炭鍋爐。 發展使用清潔能源。加快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加快市內集輸干線及儲氣調峰設施建設,繼續大力實施農村能源清潔開發利用工程。鼓勵開發利用地熱、光能、生物質能、輕烴等新熱源供熱工程建設。 推進建筑施工和道路揚塵治理。加強對施工場地作業監管,督促施工單位嚴格落實防塵抑塵措施,對達不到相關要求的施工工地進行處罰。提升城市容貌精細化管理水平,建成區道路實施機械化濕式清掃,逐步實現垃圾落地限時限量管理制。加大干線公路揚塵治理,加強清掃和巡查,防止二次揚塵。 加強專項執法檢查。繼續開展“利劍斬污”專項行動、零點行動和整治破壞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專項行動,嚴厲查處大氣污染類案件和自動監控設施造假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對工業園區和產業聚集區內小企業、小鍋爐的污染整治和執法檢查。開展“土小企業夜查專項行動”,對違法排污企業采取斷水、斷電和清原料、清設備、清產品措施,堅決予以取締。對高架源和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放重點企業,在采暖期等敏感時段實行駐廠監管,確保達標排放。
|
|
|
|
推薦圖片 |
|
熱點文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