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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監測市場成熱點待規范 |
(時間:2016-3-9 9:53:04) |
去年2月,環境保護部發布的《關于推進環境監測服務社會化的指導意見》提出,全面放開服務性監測市場,有序放開公益性、監督性監測領域。隨后,環境質量監測事權上收催生了巨大的市場,成為環境監測行業公認的利好消息。 有業內人士分析認為,在監測市場化的推動下,未來的環境質量監測點可能從設備到運營都交給第三方管理,第三方檢測機構將得到較大發展。而從細分市場看,較為成熟的大氣監測和水質監測領域,可能率先獲得監測事權上收帶來的市場利好。 而E20環境研究院執行院長薛濤認為,“十三五”期間,在“土十條”的推動下,土壤領域的監測服務也將迎來發展。 “國家基于水、大氣、土壤為基礎的生態環境監測進一步完善,基于‘互聯網+’、‘大數據’為基礎的環境網格化監控和管理是‘十三五’重要發展方向之一。” 河北先河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裁陳榮強認為,隨著我國環保要求的提高,污染減排和達標排放都將更加嚴格。 環境監測是環保工作的基礎。農工黨中央在今年“兩會”提案《關于規范社會環境監測服務的建議》中提出,近年來,社會對環境監測服務的需求越來越大,社會環境監測服務機構應運而生并且數量持續增加。 但是,由于國家目前尚無規范管理社會環境監測行為的法律法規,質量管理體系尚未建立健全,一些社會環境監測機構為了爭奪市場,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在監測中違規操作、編造監測數據,擾亂了環境監測服務市場,影響了我國環境監測服務主體多元化和服務方式多樣化進程,也不利于環境監測管理體制的轉型發展。 因此,農工黨中央在其提案中建議,國家盡快制定并施行社會環境監測服務市場化和管理社會環境監測機構的相關配套法律法規,特別是針對第三方環境監測機構的資質認證辦法,建立責任明確、競爭有序的評價體系和監督約束機制。 同時,環保主管部門依法對社會環境監測機構進行行業準入、業務委托、業務開展、結果報送的全過程管理;各級環境保護部門做好社會環境監測機構人員培訓和考核工作,提高其技術水平和服務質量。 此外,還要建立社會環境監測機構誠信考核制度,加強社會機構環境監測過程的監管和信息公開,定期和不定期地檢查監測質量。 對于環境監測治理企業來說,要更好地為綠色發展服務,需要做到以“精密化監控和管理”為基礎。“‘十三五’期間,應加強大生態環境網格化精準監控和管理的投入力度,并持續推動VOCs治理綠色技術的產品創新,為環境精密化管理、污染治理及環保轉型提供科學支撐。”陳榮強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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