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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將加強工地噪音污染防控 |
(時間:2020-7-29 9:53:46) |
廣州12345政府服務熱線數據顯示,2019年共接到與噪聲有關的投訴約6.8萬宗,占環境保護類投訴工單數量的首位,其中建筑施工噪聲為2萬宗,占噪聲投訴總量的29%,位居各類噪聲投訴數量的第一。 為此,廣州市政協“有事好商量”欄目于近日對施工噪音擾民問題進行了調研和協商,廣州市生態環境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城管綜合執法局等有關職能部門回應表示,將出臺地方性法規,進一步加大對各類噪音擾民問題的執法力度。 噪音防治法規待更新 廣州市政協委員譚國戩介紹,對于噪音污染問題,廣州市之前依據《廣州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規定》來治理,但是這個規定在2019年的1月已經廢止。至今尚未出臺新法規。由于缺乏一個有效的地方性法規的支撐,沒有明確的執法依據,導致了噪聲污染防治管理責任主體不明,執法效率低下等問題。 對此,廣州市生態環境局副局長夏育民表示,近年來國家和省層面生態環境領域的法律法規大幅調整。目前主要是依據國家和省的噪聲污染防治法律法規,還有《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細則》進行監管。最近,廣州市印發了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和配套的責任清單。目前,廣州市密切關注國家層面的噪音污染防治法的修訂,正在制定《廣州市生態環境保護條例》。據介紹,按照早年的法規,建筑企業在早上6時以后就可以施工,然而隨著社會生活的發展,該標準已經不符合實際需求,而晝夜交替期間,更需要各部門協調工作,理清責任。 譚國戩建議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經常開展聯合執法,同時要充分發揮街鎮的屬地管理功能。 廣州市住建局副局長王保森表示,為加強工地夜間施工噪音管理,市住建局聯合生態環境局、城管局印發了《關于強化房屋和市政工程夜間施工管理的通知》,要求在建項目落實污染防治措施。對于已經取得夜間施工證明但噪音超標的工地一律停工并責令整改。對于群眾投訴強烈、整改不到位的工地實施約談,并進行誠信懲戒。 新科技或將減少施工噪音污染 廣州市政協常委曹志偉表示,合法的夜間施工,首先要通過住建部門領取夜間施工的許可證明。所以要建立一個控制夜間施工的時間總量和優化調配的機制。尤其是重點工程項目的夜間施工,還有在環境敏感的區域,要進一步明確夜間施工的降噪標準和要求。 王保森表示,住建部門嚴格控制夜間施工證明的發放。除了一些應急搶險和有連續施工作業要求的項目之外,一律不予發放夜間施工證明,已經發放夜間施工證明、但是噪音超標的項目,一律取消。對于群眾反映強烈的項目,將取消企業在廣州市的投標資格。 廣州市政協在調研的過程中,充分考慮到企業發展和施工過程中的困難,提出了一系列有利于企業也同樣有利于市民的建議。 “在被許可的夜間施工中,也經常有泥頭車、挖土機的噪音問題。廣州市規定,建設項目的夜間施工的時間是8時到11時30分,如果刨除最后半小時的清潔場地的時間,實際施工時間只有三個小時。由于泥頭車白天是不能上路的,就造成夜間挖土的工期就會延長。當然影響居民的夜間睡眠時間就會延長。”曹志偉建議,應當鼓勵施工單位對泥頭車進行升級換代,推廣使用噪音較小的電動泥頭車。還可以進一步延長電動等新能源車輛的通勤時間!斑@樣降低了企業成本,也縮短了夜間施工的時間,也就縮短了整個周期。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實現政府、企業以及居民的多贏局面! 對此,夏育民表示,“這個建議很好,下一步將繼續研究! 王保森表示,加快推進新能源泥頭車的使用,是積極探索和努力的方向。目前已經在黃埔區開展了試點工作。接下來將會同有關部門深入調研,在充分利用市場化手段的情況下,穩妥有序推進新舊泥頭車的更替工作。下一步,將推動建筑企業運用科技管理手段防治建筑工地噪聲污染。例如,采用低噪螺母工具、低噪振動棒、電動叉車三輪車等新型施工機械設備等。 曹志偉建議,對于采用新技術的投資單位,應該給予稅收優惠以及其他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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