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訂閱社區雜志 |
廣州夜間施工噪聲超標 將會被取消延長作業證明 |
(時間:2017-9-8 10:31:16) |
即使取得夜間延長施工證明,但如果施工噪聲超標,也一律取消作業證明。記者昨日獲悉,為加強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減少噪聲擾民野蠻施工行為,強化房屋和市政工程(含搶險工程)夜間施工管理,廣州市住建委、市環保局、市城管委聯合發出了《關于強化房屋和市政工程夜間施工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除重點項目和需開展連續施工作業工序的項目外,一律不核發延長施工作業證明。 《通知》中明確了三部門的管理職責。其中,城管部門對未取得住建部門證明,違法夜間超時施工的行為進行查處。住建部門對城管部門通報的違規情況,按規定對責任單位、責任人采取記錄不規范行為執行動態扣分的行政管理手段。對反映強烈、屢教不改的施工項目責任單位,依規限制其在廣州建設工程的投標資格。環保部門負責對施工噪聲超標行為進行監管,依法征收超標排污費。 《通知》中指出,各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所轄區的夜間施工管理,要求嚴控夜間延長施工作業時間證明,除重點項目和需開展連續施工作業工序的項目外,一律不核發延長施工作業證明。對已取得夜間延長施工證明但施工噪聲超標的項目,一律取消作業證明。另外,各區要將施工噪聲污染與項目安全文明工地評優掛鉤,對施工中查實多次違規夜間施工的,取消該項目安全文明工地評優。 《通知》中要求,建設單位要督促施工單位選用低噪聲、工況好的設備實施施工,逐步淘汰噪聲超標的老舊設備。施工單位要嚴格遵守正常施工時間(6時至22時)的規定,特別是加強噪聲環境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的高噪聲及強烈震動的作業管理,同時暢通投訴渠道。
|
|
|
|
推薦圖片 |
|
熱點文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