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改善廣大市民工作和生活環境,控制和減少城市社會生活噪聲污染,提升城市人居環境質量,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有關規定,雨城區決定對噪聲污染進行綜合整治。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城區沿街店鋪、市場攤位、集貿市場、商場超市、商品推銷(展銷)等商業經營活動,嚴禁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發出高噪聲的方法招攬顧客。 二、嚴禁流動廣告宣傳車在城區街道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發出高噪聲的方法進行宣傳。 三、嚴禁各類機動車在城區街道和居民區使用高音喇叭鳴笛;嚴禁安裝不符合國家標準的消聲器和聲響裝置。 四、歌舞娛樂場所在營業期間的噪聲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標準,嚴格遵守營業時間規定。 五、在城區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群眾性娛樂、集會活動,嚴禁使用可能產生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超高音量的音響器材。在城區禁放區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六、市民在使用家用電器、樂器或者進行其他家庭室內娛樂活動時,應當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在進行房屋室內裝修時,應當限制作業時間,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減輕、避免對周圍居民造成環境噪聲污染。 七、工業企業所使用的固定設備產生的噪聲,應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并使之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 八、在城區范圍內的建筑施工噪聲,應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使之符合國家規定的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禁止夜間即晚22:00點至次日晨6:00點施工,因特殊工藝需連續作業的,必須經相關部門批準并公告周圍居民。 敬請廣大市民自覺遵守上述規定。對噪聲污染違法行為,將依法給予警告、罰款、拘留等行政處罰。拒絕、阻礙依法執行職務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理。 特此通告 社會生活、交通運輸噪音污染舉報電話:區公安分局110 各種文化娛樂場所舉報電話:區文化局12318 工業、建筑施工噪音污染舉報電話:區環保局12369
雅安市公安局雨城區分局 雨城區環境保護局 雨城區文化旅游體育和新聞出版廣電局 雨城區工商和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局 雨城區規劃建設和住房保障局 雅安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雨城分局 201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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