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綿陽市環保部門開展城區建筑施工噪聲專項整治 |
(時間:2016-3-30 10:16:43) |
近日,我市環保部門多次接到一些建筑工地夜間違法施工,噪聲嚴重擾民的投訴。16日至18日,市環境監察執法支隊對城區進行了一次夜間施工專項整治檢查。記者跟隨執法人員檢查了涪城區、游仙區、經開區、高新區等地的二十多處建筑工地,發現大部分工地按要求在22時之前停止施工,但部分建筑工地仍違規作業,有的凌晨1時還在施工,嚴重影響了附近居民正常休息。 現場:少數工地仍在夜間施工 16日22:15,在江西省城建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建設的綿陽市中心醫院工地上,三名工人正在運磚,通過塔吊往樓上吊磚;23:27,由四川海峽建設有限公司建設的市新華廠生活區2#樓項目,一輛混凝土攪拌車正在運行,工人不時按響喇叭,工地樓上的工人們也在忙碌施工;17日1:00,由綿陽市東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設的永興國際項目工地上,施工現場燈火通明,有的工人在切鋼筋,有的在澆筑混凝土,雖然該工地辦理了《夜間施工許可證》,但沒有向周邊居民公示;17日22:13,經開區海賦長興二期工地,工程車及挖掘機正在運輸砂石;17日23:00,經開區南山一號二期工地,三五成群的工程車來往運輸;17日23:44,由綿陽市世紀昌達房地產開發公司建設的昌達國際工地,工人們正在抽取地下水。 規定:22時至6時禁止施工 記者了解到,我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出臺相關規定,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禁止夜間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建筑施工作業,但搶修、搶險作業和因生產工藝上要求或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除外。每日22:00至次日6:00禁止施工,夜間突發的噪聲,最大值不準超過標準值15分貝。因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必須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夜間作業必須公告附近居民。在城市市區范圍內,建筑施工過程中使用機械設備可能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施工單位必須在工程開工15日前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報工程項目名稱、施工場所和期限、可能產生的環境噪聲值,以及所采取的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措施等情況。 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說:“為給市民提供一個良好的夜間休息環境,我們在城區開展了建筑施工噪聲專項整治行動,切實把城區建筑噪音‘降’下來。”針對夜間違法施工行為,環保部門將約談相關施工單位負責人,依照相關法律進行嚴肅處罰。下一步,我市還將加大監管力度,并把經常夜間違規施工的企業列入環境信用評價不良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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