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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寶安區實行噪音共治 多方聯動破除“頑疾 |
(時間:2016-2-19 10:08:04) |
昨日,本報推出《噪音成投訴熱點 記者探訪其易回潮根源》報道,引發社會熱議。新區市民紛紛通過撥打龍華新聞民生熱線23330000,針對如何治理生活中的各類噪音建言獻策。同時,記者采訪了新區相關執法部門的工作人員,傾聽一線執法人員對噪音治理的思索、建議。 治理夜市噪音:加大查處力度 形成常態化監管 聊起噪音污染,家住觀瀾辦事處新瀾社區的宋益梅表示,她此前長期被夜市攤檔的吵鬧聲所擾,“飯館一到晚上就把桌椅擺在外面,經常營業到凌晨四五點。吃夜宵的人喝酒后大聲喧嘩、劃拳甚至打架,吵吵嚷嚷,讓人沒法好好休息。”宋益梅告訴記者,自“雙提升”行動開展以來,這種現象變少了,“城管不允許飯館在門線外亂擺攤,吵鬧聲也隨之少了很多。” 宋益梅希望有關部門再接再厲,將這種查處力度堅持下去。“對許多涉及普通百姓生活的城市管理問題,都應形成常態化監管,還應把一些‘重災區’納入日常管理。不能等到市民投訴才來管理,那就滯后了,也比較被動。” 治理工地噪音:合理安排施工 實現各方利益平衡 區人大代表唐祖斌認為新區正處于快速發展階段,許多市政工程、樓盤都在熱火朝天的建設中,產生噪音是難以避免的。“不過這也要分情況,如果是違建,必須立即勒令停止。對那些已經登記的、合法的工程及樓盤項目而言,施工方應認真考慮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噪音是否會影響周邊居民,如果會產生影響,出于人性化考慮,應該提前通知周邊的居民,告知情況。相關監管部門應督促施工單位不要在市民休息時施工,并加大對夜間超時施工的處罰力度。” “城市噪音的徹底消失,意味著城市發展的停滯。面對施工產生的噪音,政府部門、施工方、市民應當互相理解、通力協作,合理限制噪音,實現各方利益的最大化。”家住大浪辦事處的胡先生表示,應該在保證城市發展和市民的權益間達成和諧的平衡。 治理廣場舞噪音:選定合理的時間地點再開跳 家住龍華辦事處美麗AAA花園的市民高小姐反映,樓下華潤萬家廣場上每天晚上的廣場舞非常擾人,“有一群跳舞的年輕人,每天晚上都放著超大聲的勁爆音樂,領舞者還使用高音話筒,嚴重影響我們的生活,孩子們也沒法靜心學習。”高小姐支持大家在閑暇時間跳舞、鍛煉,但希望他們不要影響周邊居民的生活和休息,“龍華公園與華潤萬家廣場僅一條馬路之隔,那里或許更適合跳廣場舞,地方開闊也不干擾他人。” 龍華律師協會會長段春曉表示,廣場舞噪音已成為一個新的社會問題,“威力”不容小覷,容易引發社會矛盾。“媒體應該加大宣傳力度,呼吁全民增強道德意識,互相理解包容。跳廣場舞的市民應學會換位思考,在休息時間、周末及節假日進行活動時避免影響周邊居民的休息。” 治理加工企業噪音:加強日常監管 嚴禁休息時間作業 義工黃新華和家人長期生活在樓下幾家五金商店的噪音污染中。“以前這些店鋪還占道經營,在路上使用電鋸等切割工具,噪音非常大。”黃新華表示,五金店常在清晨或晚上居民休息時間進行加工,“我們能理解這是店主的生存方式,產生噪音也沒法避免,但是否能要求他們嚴禁在休息時間作業?或者讓其搬離居民區?” 楊斌表示:“針對易產生噪音的小型五金加工店,有關部門應加強日常監管并下發告誡書,嚴禁其在居民休息時間進行作業,把時間控制好,以免擾民。” 治理商鋪噪音:發揮物業作用 加強對商家約束 在家住民治辦事處的新區公共文明促進會會員楊斌看來,商鋪使用高音喇叭也是影響市民生活的一種噪音污染,“商鋪使用高音喇叭是一種慣用的招攬顧客方式,執法部門對商家進行宣傳教育起不到很好的作用,商家常跟執法部門‘打游擊’。我建議從商鋪的房東及物業公司入手,執法部門先與他們達成協議,由他們對商家進行約束,并對周邊的居民負責。對于經多次教育、處罰仍不改正的商家,房東和物業公司可以終止租賃合同。” “對于商鋪噪音,很重要的一點是提高商家的文明素質。對于屢罰不改的商家,建議工商局把他們列入黑名單,真正形成對商家的約束力。”唐祖斌表示。 一線執法人員建議:加強協調聯動 形成執法管理合力 噪音污染的特點是量大、違法性質輕微、易整改、易回潮、難以長效監管。“如果能將此類違法行為納入社區‘雙提升’工作內容,則能實現長效監管。”新區相關部門執法人員建議,充實基層力量,落實社區自治,將“雙提升”作為日常工作長期堅持。同時,建立社區環境糾紛調解機制,以便快速、有效解決轄區內的環境糾紛,并使環境執法走向精細化與專業化。 唐祖斌表示,要根治噪音這種城市問題,關鍵是提高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發揮基層力量的共治作用。“執法隊伍的人員是有限的,一旦發生噪音投訴就必須到場解決,商家常跟執法人員‘打游擊’,而且每次還要拍照、做筆錄等,耗時很長。社區工作站工作人員和綜管員等基層力量都可以參與到噪音治理中來,在自己負責的區域巡查時,如果遇到噪音污染,就及時制止,而不是放任不管。”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噪音管理條例》,工業噪音、商業經營噪音、交通噪音、裝修噪音以及生活噪音分別歸屬多個相應的職能部門管理。“需要完善城市管理協調機制,建立健全相關部門之間的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協調聯動的工作機制,形成管理和執法工作的合力。”新區相關部門執法人員表示,各部門的聯動能更好地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為群眾營造安靜、和諧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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