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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陽市通報今年第二季度環境違法十大典型案例 |
(時間:2020-7-20 9:37:45) |
近期,沈陽市生態環境局實施跨 區交叉強化執法、開展利劍斬污專項 執法行動,嚴肅查處了一批違反生態 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行為。 今年截至 6 月 30 日,共立案查處 違法案件 481 件。昨日,市生態環境 局選取第二季度立案查處的十起典 型案件,涉及水污染、大氣污染、噪聲 污染、固體廢物污染和建設項目違法 等五個領域,進行公開通報。 案例一:污水中化學需氧 量 超 標 6.37 倍 罰 款 60 萬元 2020 年 2 月 26 日,沈陽市渾南生 態環境分局執法人員對沈陽東星醫 藥科技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并對 該公司總排口的排放污水進行采樣 檢測。檢測報告顯示,該公司當日排 放污水中化學需氧量濃度值超標 6.37 倍,存在污水超標排放的的違法 行為。沈陽渾南生態環境分局責令 該單位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處罰款 六十萬元整。 根據沈陽市生態環境局的解讀, 本案是典型的醫藥化工企業污水排 放超標案件。根據我國《水污染防治 法》有關規定,污水排放超標將導致 企業遭受 10 萬以上 100 萬以下罰款, 并納入征信系統導致企業信用受限。 案例二:水污染總磷超標 1.36 倍 罰款 30 萬元 2020 年 4 月 23 日,沈陽市鐵西生 態環境分局對遼寧誠信食品有限公 司進行了交叉執法,并現場委托沈陽 市中正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采集了水 樣。4 月 25 日,監測報告結果顯示, 總磷數值超過國家規定的水污染物 排放標準 1.36 倍。根據鐵西生態環 境分局移交的違法線索,沈北生態環 境分局在依法調查核實取證的基礎 上,責令該單位立即改正違法行為, 并處罰款三十萬元整。 今年以來,市生態環境部門在全 市范圍內組織開展了跨區交叉執法 活動,有效提高執法效能,促進執法 公平公正開展。本案例就是交叉執 法過程中鐵西生態環境執法部門發 現違法行為,交辦屬地生態環境部門 查處的典型案件。 案例三:燃油鍋爐多項大 氣污染物排放超標 罰款 70 萬元 2020 年 4 月 7 日,沈陽市鐵西生 態環境分局對沈陽新華康飼料有限 公司進行了交叉執法檢查。4 月 14 日,由鐵西分局委托的沈陽市中正檢 測技術有限公司對該單位正在使用 的燃油鍋爐排放的有組織廢氣進行 采樣檢測,檢測結果顯示顆粒物排放 濃度超標倍數為 0.97 倍、二氧化硫超 標倍數為 10.14 倍、氮氧化物超標倍 數為 3.22 倍,違反了大氣污染防治法 的有關規定。根據鐵西生態環境分 局移交的違法線索,沈北生態環境分 局責令該單位立即改 正違法行為,并 處罰款七十萬元整。 案例四:生物質鍋爐超標 排放 罰款 70 萬元 2020 年 4 月 25 日,沈陽鐵西生態 環境分局對遼寧波爾萊特農牧實業有 限公司開展了交叉執法檢查,并委托 沈陽市中正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該單 位的生物質鍋爐排放的煙氣進行了監 測,4 月 27 日出具的監測報告顯示,該 單位煙氣中的顆粒物為 170 mg/m3, 氮氧化物為 213 mg/m3,分別超過排 放標準 4.7 倍和 0.07 倍,違反了大氣污 染防治法相關規定。根據鐵西生態環 境分局移交的違法線索,沈北生態環 境分局責令該單位立即改正違法行 為,并處罰款七十萬元整。 案例五:用塑料袋包裹監 測采樣口 罰款 20 萬元 2020 年 4 月 28 日,沈河生態環境 分局接到上級交辦件,反映 2020 年 4 月 27 日 21 時 14 分,有人將大氣揚塵 實時在線監測設備進行人為遮擋。 執法人員對沈陽興立盛機械設備租 賃有限公司位于沈陽市沈河區沈水 灣路的銀河麗灣二期(別墅區)施工 進行了現場調查、檢查,發現該公司 正在回填土施工作業,工作人員為了 減少施工中對抑制揚塵的灑水作業 量,以逃避監管的方式用黑色塑料袋 對在線監測設施揚塵采樣口進行包 裹,存在故意干擾在線監測設施運 行、監測數據造假的違法行為。沈河 生態環境分局責令該單位改正違法 行為,并處罰款二十萬元整。 下一步,沈陽市生態環境部門將 繼續加大查處力度,對干擾在線監控 設施實施惡意排污的企業,在依法嚴 肅處罰的同時,還將依情形依法移送 案件至公安機關,追究個人違法責任。 案例六:建筑工地噪聲擾 民 罰款 7 萬元整 2020 年 4 月 13 日晚 22 時后,沈陽 市渾南生態環境分局接到群眾投訴 稱:大連梓林建筑勞務分包有限公司 承建的龍湖云峰原著建設項目建筑 工地噪聲擾民。執法人員對龍湖云 峰原著建設項目建筑工地以勘驗形 式進行了現場檢查,經調查發現該公 司存在未經批準擅自進行夜間建筑 施工并擾民的違法行為。沈陽市渾 南生態環境分局責令該單位改正違 法行為,并處罰款七萬元整。 案例七:非法利用危險廢 物導致環境污染 罰款 7 萬元 2020 年 4 月 13 日,沈陽市康平生 態環境分局與康平縣人民檢察院、康 平縣公安局對上海美益建筑勞務有 限公司進行了聯合執法。經過兩天 調查核實,共發現廢棄物(危險廢物) 531 個,塑料桶 30 個,用 498 個鐵桶做 了 30 個浮船,用塑料桶 30 個做了 5 個 浮船。該單位將危險廢物轉為他用,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 染環境防治法》第六十一條 " 收集、 貯存、運輸、處置危險廢物的場所、設 施、設備和容器、包裝物及其他物品 轉作他用時,必須經過消除污染的處 理,方可使用 " 之規定。沈陽市康平 生態環境分局責令該單位改正違法 行為,并處罰款七萬元整。 根據我國固廢法規定,危險廢物 的包裝容器與其承裝物一樣被列為 危險廢物管理,切不可因為包裝容器 已經清空,而將其擅自利用,否則將 導致嚴重的環境污染問題。 案例八:危險廢物管理不 善 罰款 4 萬元 2020 年 3 月 23 日,沈陽市蘇家屯 生態環境分局執法人員對沈陽順靈 畜禽制品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 現該單位無規范危廢暫存間,無危險 廢物識別標識。違反了《中華人民共 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四 章第五十二條對危險廢物的容器和 包裝物以及收集、貯存、運輸、處置危 險廢物的設施、場所,必須設置危險 廢物識別標志之規定。沈陽市蘇家 屯生態環境分局決定責令該單位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改正違法行為,并 處罰款四萬元整。 案例九:企業未辦理環保 審批手續擅自開工 罰款 近 6 萬元 2020 年 4 月 27 日,沈陽市新民生 態環境分局執法人員對沈陽北方眾 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勘驗形式進 行了現場檢查,經調查發現該企業存 在未辦理環保審批手續,擅自開工建 設的違法行為。沈陽市新民生態環 境分局按照該項目總投資額 1862000 元的 3%,對沈陽北方眾鑫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處以罰款五萬五千八百六 十元整。 根據相關解讀,未依法辦理環境 影響評價審批手續,擅自開工建設, 不僅將依法受到環境行政處罰,還有 可能因建設項目的污染防治措施不 達標,致使已建成的項目被拆除重建 或被責令恢復原狀。不但繳納罰款, 還會導致建設項目的投資損失。 案例十:未建環保設施即 投入生產 罰款 30 萬元 2020 年 3 月 26 日,沈陽市渾南生 態環境分局執法人員對沈陽國科金 能科技有限公司以勘驗形式進行了 現場檢查,經調查發現該公司建設項 目 2019 年 9 月開工建設,2019 年 11 月 辦理環保審批手續,2020 年 1 月竣工, 2020 年 3 月 26 日已投入生產,存在需 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 主體工程投入生產的違法行為。沈 陽市渾南生態環境分局責令該單位 改正違法行為,并處罰款三十萬元 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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