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訂閱社區雜志 |
河北省公布6起涉氣企業環境違法典型案例 |
(時間:2017-12-18 9:38:55) |
經河北省政府同意,河北省環保廳對今年秋冬季以來在大氣環境執法檢查專項行動中查出的6起涉氣企業環境違法典型案例進行公開曝光。 據了解,河北省環保廳從9月5日開始,在全省范圍內組織開展了3輪大氣環境執法專項行動,共檢查企業45946家(次),發現問題企業7332家,涉及各類環境問題8258個,全省共立案行政處罰環境違法案件1977起,對環境違法企業形成了有效震懾。 河北省環保廳廳長高建民介紹說:“涉事的6家企業均多次被查出有環境違法行為,部分企業偷排偷放、超標排放、逃避監管、惡意排污性質惡劣。目前,河北省環境綜合執法局已對涉事企業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了立案查處,對部分案件啟動了按日計罰程序。” 12月7日,河北省第四輪大氣環境執法檢查專項行動全面啟動。打贏藍天保衛戰,河北將馳而不息繼續加大執法力度,頂格處罰環境違法行為,保持執法高壓態勢。 據悉,第四輪執法檢查中,河北省成立了24個機動執法組、13個省級交叉執法組和122個市級交叉執法組。各級執法組將重點檢查企業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前三輪發現的問題整改情況、錯峰生產措施落實情況以及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落實情況等。截至12月12日,活動開展5天來,共檢查企業2738家,發現各類環境問題213個。其中無證排污、非法排污、污染防治設施缺失等環境問題較為突出。 6起典型案例 邢臺鋼鐵有限責任公司多段工序污染防治設施缺失或不正常運行、在線數據異常案 9月13日,河北省第一輪大氣環境執法專項行動檢查發現,企業多處原料場大量物料違規露天堆放,上料系統無收集處理設施;多處物料輸送系統、3號煉鐵高爐出鐵系統污染防治設施缺失;煉鋼轉爐一次、二次、三次除塵系統不正常運行,大量煙氣直排;燒結工序排放煙氣自動監控設施數據異常。 10月4日,在第二輪大氣環境執法專項行動復查中發現,企業2號燒結造粒車間,1號、3號高爐噴煤取料系統,1號、2號、3號、6號高爐上料系統,1080立方米高爐出鐵鑄鐵設備,1號燒結環冷機,1號燒結車間、2號燒結機物料輸送系統,大量污染防治設施缺失;料場混料棚未采取有效粉塵防護措施,違法混料作業。 11月11日,在第三輪大氣環境執法專項行動中檢查發現,企業對第一、二輪執法檢查發現問題拒不整改,屢查屢犯,仍有多處生產工序污染防治設施缺失,物料運輸、裝卸系統、布袋除塵器粉塵回收車間仍未密閉,繼續違規作業,違法生產,嚴重污染周邊環境。 河北榮信鋼鐵有限公司污染防治設施缺失、不正常運行違法排污案 9月11日,河北省第一輪大氣環境執法專項行動在唐山遷安市執法檢查發現,企業1號高爐出鐵系統污染防治設施缺失,大量煙塵無組織排放。 10月21日,第二輪大氣環境執法專項行動復查發現,企業2號燒結機上料系統污染防治設施不正常運行,3號、4號高爐上料系統污染防治設施不正常運行,4號燒結機機頭投料系統未密閉,5個料場均未采取粉塵防護措施,大量物料露天堆存,粉塵污染嚴重。 11月6日,第三輪大氣環境執法專項行動再次復查發現,企業屢查屢犯,2號豎爐無煙塵收集處理設施,繼續違法排污。 遷安市九江煤炭儲運有限公司污染防治設施不正常運行、無證排污案 10月20日,第二輪大氣環境執法專項行動在唐山遷安市執法檢查發現,企業煤炭輸送系統、焦倉焦炭落料系統污染防治設施缺失;1號篩焦樓、2號篩焦樓違法設置旁路,直接排放大量粉塵;1號焦爐、3號焦爐污染防治設施不正常運行;自備電廠無排污許可證,違規生產,違法排污;4座原料棚均未采取有效粉塵防護措施,污染嚴重。 11月6日,第三輪大氣環境執法專項行動復查發現,企業對第二輪執法檢查發現的自備電廠無排污許可證、原料棚粉塵污染嚴重問題拒不整改,繼續違規生產,違法排污。 滄州威達聚氨酯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異味嚴重、多段工序污染物直排案 11月8日,第三輪大氣環境執法專項行動在滄州市開發區執法檢查發現,企業辛酸亞錫生產線,接收罐、過濾機均無廢氣收集處理設施;車間無廢氣收集處理設施,大量污染物未經處理直接排放,異味嚴重。 12月7日,第四輪大氣環境執法專項行動復查發現,企業對第三輪執法檢查發現問題拒不整改,辛酸亞錫生產線,接收罐、過濾機及生產車間仍未安裝污染防治設施,生產區大量揮發性有機物(VOCs)直排,辛酸亞錫生產線壓濾工序分離器冷凝廢液直排,繼續違規生產,違法排污。 南和縣長紅玻璃有限公司污染防治設施缺失、無證排污案 9月7日,第一輪大氣環境執法專項行動在邢臺市南和縣執法檢查時發現,企業煤氣發生爐出渣系統污染防治設施缺失。 11月7日,第三輪大氣環境執法專項行動復查發現,企業對第一輪執法檢查發現問題拒不整改,煤氣發生爐仍未設置污染防治設施。同時,執法檢查發現企業無排污許可證,違規生產,違法排污。 12月7日,第四輪大氣環境執法專項行動再次復查發現,企業無排污許可證、煤氣發生爐污染防治設施缺失等問題均未整改,繼續違規生產,違法排污。 河北聯冠智能環保設備股份有限公司揮發性有機物直排案 10月1日,第二輪大氣環境執法專項行動在衡水市冀州區執法檢查發現,企業焙燒工序原料轉運及入料工序均未設置粉塵收集設施;焙燒工序未設置揮發性有機物(VOCs)收集處理設施,大量揮發性有機物(VOCs)直排。 11月7日,第三輪大氣環境執法專項行動復查發現,企業對第二輪執法檢查發現問題拒不整改,焙燒車間、冶金焦倒裝工序仍未設置污染防治設施。 12月7日,第四輪大氣環境執法專項行動再次復查發現,企業上述環境違法問題均仍未整改,粉塵污染嚴重,繼續違規生產,違法排污。
|
|
|
|
推薦圖片 |
|
熱點文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