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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首次公布環保違法十大典型案例 |
(時間:2016-6-6 9:29:38) |
2016年環境日主題為“改善環境質量 推動綠色發展”。為彰顯武漢市改善環境質量、推動綠色發展的堅定決心,響應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的“十三五”環保工作總體部署,加大環境保護監督執法力度、采取有力措施解決突出環境問題,昨日武漢市環保局首次公開發布環保部門嚴查的環保違法十大典型案例。 這十大案例涉及企業環境違法的多個方面。其中,有企業暗管偷排廢水污染案,有機動車環保檢驗弄虛作假案,也有武漢首個按日計罰案。環保部門表示,公布意義在于,讓企業能對生產中產生的環境影響有足夠的重視,認真履行環保責任,發展不忘環保。 毅峰印染公司暗管偷排廢水被重罰 2014年底,武漢市環保局通過污染源自動監控平臺發現,武漢毅峰印染有限公司排污數據持續異常。執法人員對其污水管網進行了拉網式排查,在該公司圍墻外發現了其真正的廢水排放處。經取樣監測,外排廢水中化學需氧量濃度、色度、苯胺濃度均超過國家標準11倍、24.6倍、2.3倍。2014年12月23日,環保執法人員又在其廠內發現一暗管直通市政管網,污水根本就沒經廢水處理設施。據《水污染防治法》,武漢市環保局責令其立即封堵暗管,并處以145.59萬元罰款。 特點:印染屬高污染行業,當事企業采取暗管直接偷排廢水,主觀故意明顯,污染物超標嚴重,環境危害很大,對其處以重罰合法合理。此案屬典型的惡意偷排廢水案件。 高新熱電公司廢氣超標排放被按日計罰 2015年2月,武漢市環保局對位于東湖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武漢高新熱電有限責任公司開展檢查,發現該公司1#電站鍋爐氮氧化物、2#電站鍋爐煙塵和氮氧化物排放濃度超過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限值。3月3日決定責令其立即改正違法行為。3月24日復查發現,該公司2#爐煙塵、氮氧化物排放超標。依照《大氣污染防治法》與新《環境保護法》,環保部門于3月30日決定對其處以罰款10萬元,并于4月24日決定對其處以按日連續處罰210萬元(按拒不改正21天、每天10萬元計算),同時處責令限制生產。此后,該公司關停了1#、2#燃煤電站鍋爐,改用燃氣。 特點:該公司雖建于1998年,但未及時對污染防治設施進行更新改造,導致廢氣排放無法達到現行國家標準。此案是新《環境保護法》生效后武漢市首例適用“按日計罰”案件。 同好投資公司機動車環保檢驗弄虛作假案 2015年9月18日,武漢市環保局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管理中心通過在線視頻監控系統,發現湖北同好投資有限公司所屬的馬湖機動車環保檢測站檢測信息異常。核查視頻發現,在9月18日15時24分至34分,該站3號檢測線對車牌號為鄂AQ0×××(藍牌)的機動車開展簡易瞬態工況法檢測時,由鄂E52×××(藍牌)的機動車頂替其上線檢測,出具虛假檢測報告。經調查取證后,依照《武漢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責令該檢測站停業整頓,處以3萬元罰款,并對其法定負責人處以5000元罰款。 特點: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是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的重要內容,機動車環保檢驗的真實性必須得到保證,嚴禁檢測機構弄虛作假。本案系武漢首例對機動車檢測單位和單位負責人采取“雙罰制”的案件,對誠信要求高的機動車技術檢驗行業具警示意義。 何榮電鍍廠被查封案 2015年5月10日,漢陽區環保局執法人員在日常巡查時,發現在永豐街鄭家咀村某住宅院內有一家名為“漢陽區何榮電鍍廠”的電鍍作坊,無任何行政許可,未建污染防治設施,但正在進行電鍍設備的組裝調試。執法人員當即要求停止調試。經核實,此作坊擬在此地新建一條汽車金屬零配件鍍鉻的電鍍生產線。為了立即制止這一可能的環境危害,漢陽區環保局依照新《環境保護法》,對該廠生產設施予以查封。 特點:重金屬是嚴重污染環境、損害人體健康的有毒有害污染物,電鍍是產生重金屬污染的典型行業。本案中,如不及時制止“何榮電鍍廠”違法投產,不僅會造成環境危害,而且當事人還要承擔刑事責任。本案是快查快處、立即糾正嚴重污染違法行為的典型案例。 武船國際工貿違規處理危險廢物案 2015年1月7日,武昌區環保局對武漢武船國際工程貿易有限公司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公司未經批準,擅自將100公斤左右(總轉移量1700多公斤)的危險廢棄包裝物、容器,交由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個體經營戶蔣某某處置(蔣某某已另案處理)。執法人員當場拍照取證,隨后查獲了該公司與他人簽訂的協議。依照《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2015年2月6日,武昌區環保局責令該公司立即停止違法行為,罰款15萬元。 特點:危險廢物必須交由有資質的專門企業妥善處置。本案當事人將危險廢物隨意交由他人處置,依法應予嚴肅處理。依照有關規定,非法處置危險廢物3噸以上應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 金潮物流公司違法生產污染環境案 2014年底,青山區環保局調查發現,武漢市金潮物流有限公司在未經環保部門批準、未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的情況下,擅自進行水泥中轉作業,現場柴油發電機轟鳴,車輛導致的粉塵污染嚴重,對周邊居民造成影響。2014年12月15日,青山區環保局責令其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可該公司拖延改正。2015年2月4日,青山區環保局決定對其處以10萬元罰款,責令其停產。該公司不服,于3月20日提出行政復議,但被駁回,維持原判。但該公司依然違法生產。5月27日,青山區環保局將該環境違法案件移送公安機關。6月9日,警方傳喚該公司現場負責人曹某,對其行政拘留7天。 特點:本案對環保違法責任人實施了行政拘留。根據新《環境保護法》規定,未批先建、無證排污、偷排污染物等行為拒不改正的,由環保部門提請公安部門予以行政拘留。 云龍養豬有限公司超標排放水污染物案 2015年3月24日,黃陂區環保局對祁家灣街紅衛村武漢市云龍養豬有限公司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養殖污水直接外排。經采樣監測,外排污水中的氨氮、總磷、化學需氧量、生化需氧量等污染物超過GB18596--2001《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的1.4倍、1.7倍、6.4倍、6.6倍。區環保局依照《水污染防治法》,責令其立即停止違法行為,罰款65521元。 特點: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量大,如果綜合利用和污染防治不到位,對農村地區環境帶來影響。該養豬場直接排放高濃度的養殖污水,反映出其環境意識和守法意識之薄弱。本案是類似企業違法排污被查處的典型案例。 鑫運倫能源公司脫硫治污設施形同虛設 武漢鑫運倫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主要對黃陂區佳海工業園內各家企業供給蒸汽,有1臺(20蒸噸)燃煤蒸汽鍋爐,2臺(10蒸噸、20蒸噸)天然氣蒸汽鍋爐。2016年1月13日,市環保局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燃煤鍋爐的燃煤使用量、燃煤含硫率與脫硫劑(脫硫治污設施運行的主要原料)投加量嚴重不匹配。武漢市環保局在執法過程中專門邀請了行業專家進行認定,確認該公司長期不正常使用脫硫設施排放大氣污染物,依法處以罰款20萬元,責令其立即改正,并擬將責任人移送公安部門行政拘留。 特點:為了節省“環保成本”多賺錢,該公司將建好的治污設施當擺設。本案為這類企業敲響警鐘。 復江房地產公司拒不執行停建命令案 2015年3月26日,武漢市環保局對武漢復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復地·新港城”項目現場檢查,發現該項目未依法報批環評文件,擅自開工建設。4月10日,市環保局書面責令該公司停止項目建設。但5月4日和5月18日兩次復查發現,該項目依舊在繼續建設。此后,市環保局對該公司處以12萬元罰款,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對項目負責人予以行政拘留。 特點:我國《環境影響評價法》明文規定,建設對環境有影響的項目,須經環境影響評價、由環保部門批準后方可建設。現實中,一些單位為趕工期,忽視法律法規,“先上車后補票”,甚至在收到環保部門的行政命令后依舊故我。新《環境保護法》明確規定,建設項目未經環評許可被責令停建拒不執行的,由環保部門移送公安機關行政拘留。本案是忽視建設項目環保管理規定的典型案例。 宏港石化儲運公司拖延安裝油氣回收設施 2015年3月16日,武漢市環保局現場檢查發現,位于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湖北宏港石化儲運有限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按照國家標準配套安裝儲油庫油氣回收綜合治理設施。4月20日,市環保局對該公司作出罰款4萬元的處罰決定,并責令立即改正。 特點:揮發性有機物是大氣中臭氧超標的元兇,而石化行業中的儲油庫、加油站、油罐車是排放揮發性有機物的重要來源。《大氣污染防治法》明確要求,有關企業必須限期安裝油氣回收設施。該公司拖延履行環保責任,不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要求,本案是查處類似企業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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