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訂閱社區雜志 |
山西環保廳通報7件群眾來信投訴環境案件 |
(時間:2016-3-15 9:43:42) |
日前,山西環保廳通報今年第一批省級受理環境信訪事項辦理情況,共涉及7件群眾來信投訴案件,各地環保部門已均對群眾反映的環境違法行為依法進行了查處。 1、舉報蔭營鎮雞洼村現任書記利用手中權利引進國家明令禁止、淘汰、落后、污染的高危企業進駐雞洼村 存在問題:個別企業未辦理環保等相關手續的問題,非法生產 處理情況:陽泉市環保局責令瑞德鑫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凱豐耐火材料有限公司、郊區天祥耐火材料經銷處、郊區馬愛才骨料廠停止違法行為,責成郊區環保局加強日常監管。并定于2016年底前全部清理未批先建、批建不符、長期違法試生產等違法違規企業。對環保手續齊全的正規企業要加大力度進行監管,改善環境質量,力爭類似污染事件不再發生 2、昔陽縣三都鄉旮旯口村村民舉報和順呂鑫煤業環境污染問題 存在問題:黑色粉塵污染空氣和水源,影響村民身體健康 處理情況:晉中市環保局要求企業主動承擔污染治理主體責任,認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消除污染危害。對受污染村民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給予必要的污染經濟補償。三都鄉政府、旮旯口村委會和該企業通過協商確定了補償方案,給村民一定的污染補償,村民對解決方案基本滿意。 3、呂梁興縣樸玉實業公司廢氣體、粉塵等污染 存在問題:投產至今未辦理環保難以審批手續;原料堆場未按環評要求建設全封閉料棚;石灰窯布袋除塵器未運行;廠區進出口道路未硬化。 處理情況:興縣環保局對該企業下達停止生產通知書及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并依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對其違法行為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依法進行了伍萬元經濟處罰。同時要求企業在未進行竣工驗收之前不得擅自投入生產。 4、聞喜縣裴南村振鑫鎂業公司在被環保部掛牌督辦后,依然污染嚴重,影響村民日常生活 存在問題:生產審批期限超期,建有的6臺煤氣發生爐其中3臺配套建設的換熱器未完成更換。 處理情況:運城市環保局要求該企業在使用煤氣發生爐前必須對換熱器進行理更換,并責成聞喜縣環保局加強對該企業的日常環境監督管理,督促企業盡快完成竣工環保驗收審批手續。 5、朔州市右玉縣永昌環宇集團公司亂倒煤矸石污染環境 存在問題:煤矸石傾倒部分已覆土,未采取防滲、防流失措施,部分煤矸石有自燃現象,未采取任何滅火措施。 處理情況:朔州市環保局對該公司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限期該公司三個月內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處置傾倒于山陰縣范家屯村東的煤矸石。并依法給予處罰。 6、長治市武鄉縣蟠龍鎮型堂村廢棄煤廠進行經營煤炭活動,粉塵和噪聲影響村民生活 存在問題:該煤廠為個人行為,雇主間斷性將矸石煤運輸至此處,雇人進行手工揀選后銷售 處理情況:武鄉縣環保局責令該煤廠停止揀選煤行為,將場地恢復原狀,并杜絕類似情況再次發生。 7、盂縣上社鎮佛堂村養豬場環境污染 存在問題:該村韓四青家庭式散養豬圈有2處,共8頭豬。反映盂縣上社鎮佛堂村養豬場環境污染問題屬實 處理情況:盂縣環保局對該養豬場采取了以下措施:1、建議上社鎮鄉政府、佛堂村村委會盡快協調搬遷該養豬場;2、業主對豬糞便要及時清運,禁止長時間存留,對養殖散養點周邊衛生及時清理,以減少對周邊環境的影響。省廳督辦意見: 1、上社鎮鄉政府、佛堂村村委會盡快協調搬遷該養豬場;2、對豬糞便要及時清運,禁止長時間存留,對養殖散養點周邊衛生及時清理,以減少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
|
|
|
推薦圖片 |
|
熱點文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