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黑龍江省水利廳獲悉,近日,為深入貫徹2022年度省總河湖長會議精神,按照省總河湖長5號令批示要求,省河湖長辦召開全省小微水體排查治理動員部署視頻會議,迅速啟動河湖長制管理體系向小微水體延伸工作。
會議強調,要對照排查標準,開展拉網式、全覆蓋大排查,對排查系統推送的衛星遙感疑似圖斑要逐個復核,逐個明確是否屬于小微水體。6月30日前建立小微水體名錄,7月15日前建立小微水體河湖長名錄,7月15日前完成小微水體河湖長公告和公示牌設立。各地要查明小微水體污染源,因地制宜制定治理方案,明確、任務、責任、目標、時間“五個清單”。7月15日前市(地)組織制定完成轄區內小微水體治理整體方案。
各地要根據實際,完善落實小微水體河湖長巡查等相關制度,加強小微水體檢查。完善小微水體“河湖長+警長+檢察長”機制,加強執法協同聯動。建立“河湖長+監督員+保潔員”長效機制,設立監督員和保潔員,將小微水體網格化管理,加強日常巡查,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
會議要求,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健全以黨政領導負責制為核心,相關部門協同參與的小微水體治理管護責任體系,確保工作高標準推進、高質量落實。各地要成立總河湖長任組長、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工作專班,確保每個小微水體都有人管、有人治、有人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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