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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污反占致污“半壁江山” 污水處理廠紓困路何在 |
(時間:2018-10-18 8:10:41) |
污水處理廠不治污如今并不鮮見。作為對污水進行集中處理,夯實地表水水質的最后陣地,污水處理廠近年由于多重因素導致超標排放頻頻發生。有的在建設后并沒有真正投入使用,往往成了擺設,更有甚者則淪為“污染源”。 原本被視作治污利器,卻演化成“排污大戶”,這一污水處理廠的尷尬境遇在現實中頻頻上演。為此,在近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生態環境部明確要推進公眾對環保設施的監督,絕不能讓城鎮污水處理廠成為老百姓煩心的污染源。 根據生態環境部公布的2018年第一季度主要污染物排放嚴重超標的158家重點排污單位名單中,按行業劃分,城鎮污水處理廠占比最高。具體則是城鎮污水處理廠78家,占總數的49%。另一組來自住建部的統計顯示,截至去年年底,全國已有651個設市城市建有污水處理廠,占設市城市總數的99.1%。 現在正常的城市污水處理難度并不大,污水處理廠之所以超標,實際是運營管理不正常。在業界資深人士蔣進元看來,項目設計、工藝、進水、運營資金等都是影響污水處理廠出水達標排放的因素。我國絕大部分污水處理廠取消了初沉池設計,大量采用延時曝氣等高能耗工藝,以高能耗為代價實現污染物削減與減排,形成了“減排污染物、增排溫室氣體”的尷尬局面。 由于城市快速擴張,污水處理廠的規劃、管網設計、處理能力等多方面原因,許多污水處理廠存在“處理不了”的情況。誠如有的污水處理廠上游來水超出其接納標準,或其治污設施故障頻繁,導致運行不穩定,造成超標。還有些污水處理廠的污水收集范圍內可能有工業企業,導致污水中相當一部分是工業廢水,污水廠處理不了。此外,也存在一些污水處理廠不按規范降低標準的“主觀故意”。 當環保設施搖身變成污染源后,其自身治污問題便成為當務之急。城鎮污水處理廠超標問題在行業內的討論持續數年,備受關注。由于部分污水處理廠初期設計能力不足,工藝落后,與治污任務嚴重不匹配,而提標改造的設計和建設周期較長,超標問題難以在短期內解決。當前,污染物排放總量已經遠超水環境容量的承載能力,現有污水廠出水如按國家一級A標準控制,仍屬于劣五類。在這種情況下,污水處理廠的設備升級便顯得尤為迫切。 而資金問題是城鎮污水處理廠一直以來面臨的難題。隨著環保督查力度的加大,地方政府的環保考核越來越嚴,過去很多習慣于偷排掉的污水現在也必須收集起來送到污水處理廠處理。目前污水處理費接近每噸0.8元。照此估算,一座1萬噸/日的污水處理廠每個月的污水處理費約接近200000元。政府收不上錢來,污水處理廠的污水量又上來了,久而久之運營單位就很難持續地支撐下去。在成本等壓力掣肘下,污水處理企業排污超標成了“家常便飯”。 加之2018年以來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也一直困擾著環保企業,資金周轉情況較差,缺乏建設資金。目前污水處理收費機制尚不完善,費用收取標準較低,甚至部分污水處理廠收取的污水處理費還不能覆蓋其日常運營成本。而在現有的水費標準下,污染企業更換設備意味著成本大幅上升,可能會導致入不敷出,因此要變革現在的收費體制,就要提高高排放、高污染企業的征收標準。 近期對于污水廠排放超標問題的處罰力度和頻率愈發加大,企業違法成本變高,無疑將倒逼污水處理廠加速提標改造。值此背景,《關于創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制的意見》明確提出,建立城鎮污水處理費的動態調整機制,要求到2020年底前城市污水處理費標準與污水處理服務費標準大體相當。但在眾多業界人士看來,即便如此,污水處理廠走向市場化仍有一段長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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