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記者從自治區生態環境廳獲悉,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推動內蒙古高質量發展奮力書寫中國式現代化新篇章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近日,生態環境部與自治區政府簽署《建設亮麗內蒙古 筑牢我國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合作框架協議補充事項備忘錄》(以下簡稱《備忘錄》),通過加大生態環境保護政策、項目、技術等支持力度,助推我國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建設和內蒙古高質量發展。
據悉,2021年,生態環境部即與自治區政府共同簽署了《建設亮麗內蒙古 筑牢我國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合作框架協議》。此次簽署的《備忘錄》在原有基礎上,進一步拓展合作范疇,明確從“科學推進荒漠化綜合治理”“深入開展環境污染防治”“推進綠色低碳循環發展”“推動落實‘兩個基地’建設相關任務”和“加強國際國內生態環境交流合作”五個方面對內蒙古工作給予支持。
“新增的合作事項緊緊圍繞當前我區生態文明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亟需加強和改進的重點難點工作進行設計,充分體現了習近平總書記2023年考察內蒙古重要講話精神和《意見》有關要求,指向性強、含金量高。特別是在繼續支持我區筑牢我國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的同時,進一步就支持內蒙古建設國家重要能源和戰略資源基地、國家重要農畜產品生產基地和加強國際國內生態環境交流合作提出了一系列務實管用舉措,對于助力我區更好完成習近平總書記交給內蒙古的五大任務具有重要意義。下一步,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將按照有關要求,積極主動加強同生態環境部的工作對接,全力推動《備忘錄》確定的合作事項逐條逐項落地落實,努力為辦好兩件大事、建設美麗內蒙古提供更多保障、增添更多動力。” 自治區生態環境廳總工程師韋和章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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