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春節前夕,國務院發布《關于加快構建廢棄物循環利用體系的意見》,這是時隔2年在2022年1月由國家發改委等7部委聯合發布的《關于加快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基礎上的加強版。
這也是距離實現2025、2030年提出的循環再生目標需要盡快落地的重要舉措。文件提升到國務院級別的規格,提出了更多具體的頂層設計,涉及建筑、電子電器、汽車、農業等各行各業以及國際重點關注的廢棄塑料,并與園區、城市密切相關,其體制性建設和產業屬性得到政策認可,其規模可形成5萬億產值的產業。
首先本文件共有二十二條,包括七大部分,總體要求、推進廢棄物精細管理和有效回收、提高廢棄物資源化和再利用水平、加強重點廢棄物循環利用、培育壯大資源循環利用產業、完善政策機制、加強組織實施。這是從全生命周期角度,更加注重廢棄階段的管理和體制建設,既有對現有廢棄物資源的管理的更有效性更精準的回收,提高再利用水平,加強重點行業利用、也有培育新產業,將其視為產業發展的機遇,以及政策扶持對于循環經濟的重要性。
第二,文件再次強調“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在總體要求中提出“分類明確廢棄物循環利用主體責任和技術路徑”,與歐盟提出的PRO(生產者責任機構)更加貼近。 開始對于工業廢棄物在第(一)條中“壓實廢棄物產生單位主體責任”,完善一般工業固體廢棄物管理臺賬制度。在原有電子電器產品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基礎上,對于中國優勢產品,如動力電池和電動汽車、光伏設備,第(十)條組織開展生產者回收目標責任制行動。第(十二)條“促進退役風電、光伏設備循環利用,建立健全風電和光伏發電企業退役設備處理責任機制”。研究修訂《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目錄》,將納入這些產品到生產者責任延伸制。“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在第(十九)條“完善再生材料推廣應用機制”也得到更大尺度地推動。
第三,農業一直是廢棄物重要領域,包括生物質廢棄物的回收納入政策,生物質的能源化和材料化應用得到進一步推進。第(二)條“農膜、農藥與化肥包裝、農機具、漁網等廢舊農用物資回收”網絡的建立,發展第三方服務主體。在第(八)條能源化利用中也提及生物質。
第四,廢棄物在建筑領域的綜合利用要更大應用,第(三)條“在符合環境質量標準和要求前提下,加強綜合利用產品在建筑領域推廣應用”。
第五,再生設備、技術會有更大應用,第(五)條和第(七)條綠色化,機械化,智能化,再制造、再維修等方面發展。中國在再生設備制造方面在全球也是具有整體領先地位,這也與第(十四條)“支持國內資源循環利用企業‘走出去’,為建設綠色絲綢之路作出積極貢獻”相應,中國制造的再生設備和創新技術可為解決全球廢棄物問題提供支撐。
第六,二手產品交易在管理體制上、信息安全、知識產權問題得到重視。
第七,循環經濟模式得到推動,第(九)條中,包括水、固廢、工業余熱和廢氣廢液都要資源化利用。研究制定制造業循環經濟發展指南, 支持二氧化碳資源化利用及固碳技術模式探索應用,這為循環再生行業帶來在固碳和減碳方面的附加值帶來機遇。
第八,再生產品溯源與碳足跡,認證制度的完善。第(六)條和第(十五)、(十九)條,特別強調動力電池和廢棄物追溯,再生材料碳足跡與國際對標認證互認,建立健全動力電池生態設計、碳足跡核算等標準體系,積極參與制定動力電池循環利用國際標準。提高再生材料在汽車、電器電子產品的使用比例,納入政府綠色采購范圍,鼓勵企業將再生材料應用情況納入企業履行社會責任范圍。
第九,對于低值可回收物,即塑料為主要品類的循環利用,將“完善低值可回收物目錄,納入政府購買服務范圍”。鼓勵各地探索采取特許經營等方式和補貼政策。
第十,完善稅收優惠、第(十六)條“落實落細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序推行生活垃圾分類計價、計量收費。 第(十七)條用地納入公共基礎設施用地”。這為建立合法土地使用提供了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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